乔光烈(1711—1765),上海人,清代著名循吏。其任官三十载,以 “务实亲民” 著称,被誉为 “江南第一清官”。
水利治理的科学实践
乾隆十二年(1747 年),乔光烈任宝鸡知县时,主持修建 “惠民渠”。他采用 “立体分流” 技术:主渠宽 8 米,深 3 米,两侧设支渠 12 条,每条支渠内置 “鱼嘴分水堤”,实现自流灌溉与防洪排涝的双重功能。该工程使宝鸡县新增水浇地 2.3 万亩,粮食亩产从 120 斤增至 280 斤,百姓立 “乔公祠” 纪念。其治水经验被收入《陕西通志》,成为清代西北水利工程的典范。
民生改善的创新举措
在湖南巡抚任上,乔光烈推行 “蚕桑新政”:设立 “蚕桑局”,免费发放桑苗、蚕种,聘请湖州技师传授缫丝技术;在长沙设立 “官办丝行”,统一收购生丝,避免商人压价。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 年),湖南桑田面积达 15 万亩,生丝年出口量占全国 20%,长沙成为 “江南第二丝绸之都”。其《蚕桑图说》被译为日文、朝鲜文,推动东亚蚕桑技术交流。
司法改革的大胆尝试
乔光烈在甘肃布政使任上,首创 “州县会审” 制度:重大案件由州县官员、乡绅代表、耆老共同审理,判决结果需公示三日。这一举措使甘肃刑狱冤案率从 30% 降至 8%,被刑部推广至全国。其《折狱新语》收录典型案例 108 则,强调 “断案当以天理人情为本”,成为清代司法官员的必读书目。
乔光烈的治世理念体现在 “民为邦本” 的实践中。他在《最乐堂集》中写道:“为官者,当如农夫治田,深耕细作,方得秋收。” 这种务实精神,使其成为康乾盛世中地方治理的标杆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