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出生于1971年10月27日,其家在淄博桓台,妈妈很小就辍学了,连小学都没有读完,因为当时姥姥、姥爷不想妈妈那么早辍学,想让妈妈多学点文化,但是妈妈不想上了,就没有强迫妈妈,妈妈大一些,就打工去了,因为没有文化,只能用力气挣钱。
后来,妈妈28岁结婚了,婚后很不幸,对方别人介绍的,是别的镇上的,婚后生活的并不愉快,对方遇到事情后自己拿不定主意,对方总是向他自己的妈妈和姐姐说,让他们给拿主意,非常听从他们的意见,妈妈的婆婆也总是掺和他们两口的事,而且是不盼着他们两个好,从中搅和。半年后,妈妈怀上了我,对方家里不疼我妈妈,怀着我的时候还让妈妈干很重的活,以至于我妈妈有流产迹象,医生告诉她,不好好卧床休养,孩子就会流掉,于是我妈妈就回到了娘家修养,怀孕期间,我妈妈并不是非常的顺利,到了孕中期,我妈妈肚子里只长水,不长孩子了,身体浮肿得厉害,但是妈妈还是坚持到了八九个月,妈妈肿的连眼睛都看不见了,这才剖腹产把我抱了出来,当时快进产房的时候,医生就问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对方家里都不说话,因为他以为我妈妈肚子里怀的是男孩,太可气了。慢慢得,妈妈身体就恢复了,眼睛也看得见了,在我刚出生的时候,我特别的小,就是皮包骨头,医生都让家里人放弃,但是姥姥、姥爷说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不会放弃,对方知道我是个女孩以后,几乎就没来过医院,都是我妈妈的娘家在忙里忙外,我很坚强,活了下来,到我八个月的时候,我妈就离婚了,因为我还没有断奶,归妈妈抚养,法院让对方出两万块钱的抚养费,对方不出,又把我妈告了,说不出抚养费,要么就把孩子给他,能不能养活就是他的事儿了,现在想想,对方做的是真绝,妈妈为了能抚养我,就说什么都不要了,只要孩子,妈妈太可怜了。从此以后就和对方断了联系。之后,妈妈又找了一个,但是他对我不好,妈妈就离婚了,现在想来,仿佛妈妈的不幸是我造成的,如果妈妈没有我的话,他可以再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我非常感谢妈妈没有放弃我,之后妈妈就没有再找,一直单身带着我,直到我成年后,妈妈遇上了良人,在我高三的时候,经家里介绍,妈妈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这个人非常的疼她,拿着妈妈当小孩儿一样疼,看到妈妈幸福的生活,我也倍感开心,妈妈早些年活得太不容易了,希望妈妈今后永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