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名人

  

  宋慈,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其祖上为唐朝著名宰相宋璟

  宋慈像宋慈像

  北宋时,宋慈的高祖宋世卿从浙江建德县来建阳任建阳丞而家居此地。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 [1]  。

  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入太学,深得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遂拜其为师。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

  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典颁文书,办理事务)。南宋时期的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处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刘克庄饯别宋慈时写下《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一词。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发生变乱,赣南数百里地方都很混乱,刘克庄在词中不仅希望宋慈尽快平定叛乱,好快点回家。也劝友人不要残酷镇压起义的峒民,而应采取招安的措施,需要妥善处理好这件事,宋慈听后当场允诺。

  后来宋慈参与了平定“三峒贼”的战役。他先赈济六堡饥民,又率兵三百大破石门寨,俘获敌酋,因战功卓著而“特授舍人”。任期届满,江西提点刑狱使叶宰聘宋慈为幕僚。

  不久,在真德秀推荐下,宋慈又进入福建路招捕使陈韡幕府,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提孤军从竹洲进,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就连久经锋镝的主帅也对他刮目相看,称赞他“忠勇过武将矣”。在军事谋划方面也多咨访于宋慈。

  因得到陈赏识,绍定四年(1231年),宋慈被任命为长汀知县。宋慈得任长汀县令。县境百姓苦于盐价高昂,从海口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节省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

  时值宋理宗(赵昀)即位,南宋欲联蒙古破金,结果兵败于汴,加之贾似道擅权,理宗消极怠政,兵连祸结,境土日蹙,内政愈加腐败。

  端平三年(1236年),同知枢密使魏了翁聘宋慈为幕僚。

  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通判,仅及周年,民有余念。次年,浙西饥荒,宋慈奉诏入境,叹曰:"强宗巨室,始去籍以避赋,终闭粜以邀利,吾当其谋尔。"于是实行"济粜法",将人户分为五等;最富有者出存粮半济半粜;较富有者只粜而济助;中等不济也不粜;次贫者半济助;赤贫者全济,济米由官府拨付,停征一半租税。富户不敢违命,贫者得以度过荒年。

  不久,他调任毗陵郡守。虽频繁调任,但宋慈所到之处均入境问俗,惠爱子民,佳誉鹊起。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次年,提点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移任江西提点刑狱,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

  淳佑五年(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任满,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淳佑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是年冬,撰成《洗冤集录》。

  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听讼清明,决事果断。翌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他忽患头晕病,仍然参加祭孔典礼。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于次年七月十五日,归葬建阳县崇雒里(今崇雒乡)建阳宋氏祖居地昌茂村。 [2] 

  

著作

  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

  

学术内容

  一、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口供固然重要,但这种获得口供的非法手段早就被世人唾弃,更何况“证以人或容伪焉”,宋慈认为须“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且“告状者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一方面是因为“证以物必得实焉”,另一方面是不能听从一面之词,以防其中有弊。

  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时间不可能穿越到过去,案情不可能“情景再现”,故所谓的“真相”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但是检验勘察,事关人命,必须将事后检验之事充分做到位,使之不断接近百分之百的真实,还事实以真相。

  二、良吏的重要性

  如何将检验之事做得充分、到位呢?除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外,宋慈认为主要取决于为官者。“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这是当时统治阶级一直坚守的执政信念。他给今人的启示是:相对于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而言,司法的组织规则更重要。法官不良,再好的程序和实体法有什么用呢?

  法令是如何谨慎的呢?宋慈在书中提及诸多,此处挑选几点言之。

  其一,差文官。由于武官“更历未深”,若再碰上“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将会使案件变得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从而难以查究。“如边远小县”,实在缺文官,“复检官权差识字武官”。

  其二,事必躬亲,不得专任吏胥。北宋时期太宗曾对宰相说:“颇闻台中鞫狱,御史多不躬亲,垂帘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无冤滥,岂可得也?”宋慈在《条令》中亦称“不亲临视”者,当“以违制论”。事必躬亲要求检验官必须仔细审察、判别、监督,以防发生误验、漏验之事及仵作、吏胥作弊等,而非仅仅在场遥遥相望,甚至“掩鼻而不屑”。“事必躬亲”就是司法亲历性的古代版本。

  其三,“诸验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之人”,这规定了为官者的回避制度。“大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此句反映宋慈的稳定思想,事事至公,则天下稳定。

  另外,律法规定官员三年一易,且不可在家乡任职,这对于防止司法活动中亲嫌、故旧、仇隙关系的干扰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宋慈反复强调检验案件,事关人命,“当是任者,切以究之”!他在书中写道,检验官在接到检验公文之后,为防止奸欺,切“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僧道”,因为这些官员、秀才、僧道等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众,一旦参与颠倒案情之事,将对探明案情真相极为不利。

  除了对尸、伤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宋慈认为至少要有两个绝招: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临床应用

  宋氏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这是难能可贵的。只是由于宋氏出身于朱门,不便像同时期的陈亮、叶适等思想家那样,公开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义。但他用自己的行为和科学著作提倡求实求真的唯物主义思想,此与陈、叶的批判,具有同样的积极意义。

  在《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它对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当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伤痕。再如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几乎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拥罨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药物不同而已。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作者运用和记载这些方法,目的在于查出真正的死伤原因,无不体现了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 [3] 

  

轶事典故

  有一天,他在一个已结案的卷牍中看到一桩自杀的命案,死者是一个庄稼汉,他觉得庄稼汉自杀的案例很少,必有万不得已,非死不可的遭遇,才会走上绝路,而且案卷中并无自杀的详细原因,于是他决定趁案发为时不久,重新加以审理。第一步,他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据仵作的说法,案发后,刀子在死者手上,但并非紧握,他更觉得可疑,其中必有曲折。因此他探访了死者的邻居、亲友,终于查出冤情,揭发了一件强掠妇女、杀害无辜的命案真相。

  原来地方上有一个名叫吴良的官宦之后,仗恃著做过户部尚书的父亲余荫,贪酒好色,胡作非为,偏巧县知事是他父亲的门生,而且为官不正,往往使作奸犯科者逍遥法外,百姓早已怨声载道。有一天吴良看到一位姿色出众的少妇,意图染指,打听到原来她是庄稼汉的新婚妻子,助纣为虐的管家就献计悄悄将庄稼汉害死,做成自杀的样子掳走新妇。还拿出一笔银子,在衙门上下大通关节,于是一桩命案,就草草了结。吴良不但逍遥法外,还享尽艳福。但宋慈将案子重新整理,拘捕吴良和管家治罪抵命,庄稼汉的冤情,终于平反,赢得当地民众的称赞,轰动一时。

  

人物评价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

  

后世影响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宋巩(1147-1219):据刘克庄《宋经略墓志铭》载,宋巩为宋慈的父亲,字宜卿,建阳童游里人,宋翔四世孙。性聪慧,读书不专务章句,而词藻焕发优于场屋弱冠(场屋:科举考试的场所;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表示已经成人,因为还没有达到壮年,叫做弱冠。场屋弱冠:此处指同场考试的年轻人)。以特科登嘉定七年(1214)甲戌袁甫榜进士,与同县人熊刚、陈范同榜(明万历《建阳县志·选举志·甲科》)。授承事郎,广州通判,廉靖有政声。随后辞归,闲居山林,嘉定12年(1219)病逝,享年73岁(明嘉靖《建阳县志·列传·人物类》)。宋巩是宋慈家族中除宋慈本人之外,生卒年份唯一可考的成员。他40岁时,宋慈出生。他以特科登进士第时已经68岁了,仅比儿子宋慈举进士早三年,真可谓大器晚成。过去认为宋巩“弱冠,登进士第”,有可能是一种误传,此误或许源于明万历《建阳县志》。否则,只能认为地方志史记载的宋巩中进士的年份有错,岂有父亲弱冠登进士第,而儿子三年之后也举进士之理!宋巩病故时,宋慈34岁,为宋慈中进士之后两年,与刘克庄《宋经略墓志铭》的记载基本相符。

  宋璟生于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年)。唐高宗调露年间,年仅十七岁的宋璟进士及第,授义昌(今汝城)令后又升任监察御史,凤阁舍人。

  神龙二年(706年),中宗下诏宋璟为检校并州长史,没有成行,又任为检校贝州刺史,宋璟被挤出了朝廷。

  唐睿宗景云元年,宋璟自洛州长史入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掌铨选。宋璟取舍平允,为时所称。当时,太平公主擅权,将谋害太子李隆基,宋璟与姚崇奏请令公主出居东都洛阳,又被贬为楚州刺史。

  开元初,为广州都督,教百姓烧瓦代竹茅盖房,以避火灾。

  开元四年(716年),召入为刑部尚书,不久代姚崇为相。宋璟居相位,以择人为务,随才授任,使百官各称其职。他刑赏无私,敢犯颜直谏,为玄宗所敬惮,虽不合意,也勉强采纳。宋璟与姚崇并称贤相,号“姚、宋”。史称“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

  开元五年(717年),宋璟随同玄宗巡幸东都,路过崤谷(今河南陕县),山高路窄,难以行走。玄宗十分恼怒,要罢免河南尹李朝隐和负责旅途事务的知顿使王怡。宋璟进谏说:“陛下方事巡幸福,今以此罪二臣,臣恐将来民受其弊”。玄宗认为很有道理,就免去二人死罪。

  开元八年(720年),以压制犯法官僚的申诉,又严禁恶钱流通,颇招人怨,遂被授开府仪同三司,进爵广平郡开国公,罢相。 [4] 

  开元十年(722年),京兆人权梁山聚众暴动,被镇压后,其众多遭逮捕,玄宗以宋璟兼京兆留守复审,他只治罪为首数人,余皆释放。

  宋璟像宋璟像 [5]

  开元十二年(724年),玄宗东巡泰山,宋璟留守京师。玄宗将出发,对宋璟说:“卿是国家元老,为朕股肱耳目。今将巡洛阳,分别有一段时日,请有什么好主意,告诉朕。”宋璟一一直言相告。玄宗将宋璟“所进之言,书之座右,出入观省,以诫终身”。

  开元十七年(729年),拜尚书右丞相

  开元二十年(732年),宋璟再三请求告老,玄宗只得同意,仍令全给禄奉,赐绢五百匹。宋璟退居东都洛阳的私宅后,杜绝宾客。 [6]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十一月十九日,宋璟在洛阳明教里的私宅中与世长辞,享年七十五岁。追赠太尉谥号“文贞”。玄宗命河南少尹崔释之充任监护使,负责办理丧事。 [7] 

  大历五年(770年),即宋璟去世三十三年之后,颜真卿应宋璟后裔之托,撰文并书写了碑文。大历七年(772年),墓碑镌刻完成,立于宋璟墓地。 [8] 

  

主要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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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后时期

  宋璟画像宋璟画像 [5]

  武后执政,宋璟因为率性刚正而被重用,逐步由凤阁余人(即中书舍人)升迁至御史中丞;武则天的宠臣张昌宗因为私自向相士询问运程,违反了宫规,宋璟奏请追究,但是武则天则特旨赦免,并命令张昌宗及张易之两兄弟到他的住所谢罪,宋璟却拒而不见。宋璟因此与他们结怨,二张屡次欲借故中伤他,但却不成功。[9] 

  中宗睿宗时期

  李唐复兴后,在中宗时,宋璟担任黄门侍郎。当时宋璟得罪了当权的武三思,因此受到排挤,被外调为贝州刺史。其后,韦后叛乱,中宗被杀,睿宗李隆基平叛, 睿宗继位。宋璟重新被起用,睿宗将他由洛州长史调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执掌朝政,这是他首度为相。在这期间,他一改朝廷用人惟亲的恶习,提出了用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并且不顾当时拥有极大权势的太平公主等人的反对及阻饶,罢去昏庸的官员达数千人,并请太平公主出居东都洛阳,以防太平公主谋反,但因此得罪了太平公主,被其中伤,因此反而被罢相,贬为楚州刺史 [9] 

  玄宗时期

  李隆基讨平太平公主的叛乱,即位为唐玄宗,宋璟升调为广州都督。宋璟仍专注改善民生,并没有因为外调而灰心,他教晓百姓以砖瓦盖屋取代简陋的茅屋及草屋,以减少火灾出现的可能。开元716年,他被调返京师,任刑部尚书,后来姚崇因事退隐,他获姚崇推荐,再度为相。这时,宋璟再度提出“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准则。他为防奸佞小人私下在皇帝耳边进谗言,提出百官奏事,必定要有谏官、史官在旁的规定。而玄宗亦十分器重宋璟,并以师礼待之;进则迎,出则送,因此宋璟提出的具建设性的提议,通常均被采纳。亦因如此,当时朝廷一改以往用人惟亲的恶习,并减少了奸佞小人诬谄好人的情况,使开元初期的政局十分清明。宋璟前后为相四年,他不畏权贵,力革前弊,奉公守法,不徇私情。相传,他叔父宋元超当了“选人”(侯选官)后,要求吏部予以优先照顾,宋璟得知后,不但不予优先录用,并手示吏部“不能私害公。”又据史书记载,唐代规定,每年地方各道派人定期向皇帝、宰相汇报工作。使者进京,往往多带珍贵宝货,四处送礼,拜结权贵,许多官吏收礼受贿,使者也多有因此得以晋升。宋璟对此则异常不满,并面奏玄宗同意,勒令所有礼品一概退回,以绝侥求之路,削杀收礼受贿之风。后因为压制犯法官员的申诉,并严禁黑钱的流通,得罪了不少权贵,因此被降为开府仪同三司,再度罢相。

  唐玄宗后期,由于政治上安于现状,在吏治方面也慢慢受到后庭和宗族、姻戚的影响,加之李林甫杨国忠等奸相为辅,由姚、宋苦心建立起来的政治纲纪,很快被他们破坏殆尽。相传,安史之乱发生后,唐玄宗狼狈逃到咸阳,一位长者向玄宗说:“臣犹记宋璟为相,数进直言,天下赖以平安。自倾以来,在廷之臣以言为讳,维阿谀取容,是以阙门之外,陛下皆不得知,草野之臣,必知有今日久矣”。这是对玄宗的批评,也是对宋璟的赞扬和怀念。 [9]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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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宋璟同姚崇一样,是唐代历史上著名政治重臣。唐朝三百年间,素有“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之说。史书上一向姚宋并提,并有“崇善应变以成务,璟善守文以持正”的赞词。玄宗和宋璟等重臣连续保持了稳定的关系,这不仅使得寒门士子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也使得整个社会表现出积极乐观,刚健进取的人文氛围。 [9-10] 

  朝野赞誉宋璟为“有脚阳春 [11]  。意言宋璟如一缕春风,趟到哪里哪里似春风煦物,倍感温暖,不为自己争名谋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均体现了他爱民恤物的高尚品德。 [12] 

  

历代评价

  苏味道:真王佐才也! [13] 

  宋璟半身像宋璟半身像 [9]

  李隆基:彼卖直以取名耳。 [14] 

  卢怀慎:宋璟立性公直,执心贞固,文学足以经务,识略期於佐时,动惟直道,行不苟合,闻诸朝野之说,实为社稷之臣。 [15] 

  张说:降王宰兮远国灵,歌北户兮舞南溟。酌七德兮考六经,政画一兮言不再,草木育兮鱼鳖宁。变蓬屋兮改篱墙,鱼鳞瓦兮鸟翼堂。洞日华兮皎夜光,火莫炖兮风莫飏,事有近兮惠无疆。昆仑宝兮西海财,几万里兮岁一来。舟如鸟兮货为台,市无欺兮路无盗,旅忘家兮扃夜开。越井冈兮石门道,金鼓愁兮旌旆好。来何暮兮去何早?犦牛牲兮菌难卜,神降福兮公寿考。 [16] 

  柳芳:玄宗以雄武之才,再开唐统,贤臣左右,威至在已。姚崇、宋璟、苏颋等,皆以骨鲠大臣,镇以清静,朝有著定,下无觊觎。四夷来寇,驱之而已;百姓富饶,税之而已。继以张嘉贞、张说,守而勿失。 [17] 

  颜真卿:於戏!逆鳞劘上,匡救之义深;守死不回,人臣之致极。况乎文包风雅,道济生灵,建一言而天下倚平,含九德而三光式序。超无友而独立者,其惟广平公乎? [13] 

  李巽:姚元崇、宋璟、刘幽求,或辅相一代,致理平之化;或忘身徇难,成中兴之业。 [18] 

  李绛:北齐任杨遵彦则理,用高阿那肱则乱;隋代任高颎则理,用杨素则乱;国家任房玄龄杜如晦魏徵王珪姚崇宋璟则理,用李义府许敬宗李林甫杨国忠则乱。 [19] 

  崔群:玄宗初得姚崇、宋璟、卢怀慎、苏颋、韩休、张九龄则治,用宇文融、李林甫、杨国忠则乱,故用人得失,所系非轻。 [20] 

  白居易: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 [21] 

  元稹:昔我玄宗明皇帝得姚元崇、宋璟,使之铺陈大法,以和人神,而又益之以张说、苏颋、嘉贞、九龄之徒,皆能始终弥缝,不失纪律。 [22] 

  崔植:明皇守文继体,尝经天后朝艰危,开元初,得姚崇、宋璟,委之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杰,动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於道。 [23] 

  李昂:俾畴贤相,以访遗裔。或血食不继,宗祊已芜。如遂良之委笏面诤、名垂史书,仁杰之恢复庙社、事形先觉,宋璟之文吏骨鲠、功参治平,元纮之守规画一、时成有裕。 [24] 

  杜牧:宋开府璟,亦进士也,与姚唱和,致开元太平者。……凡此十九公,皆国家与之存亡安危治乱者也。 [25] 

  刘昫:①履艰危则易见良臣,处平定则难彰贤相。故房、杜预创业之功,不可俦匹。而姚、宋经武、韦二后,政乱刑淫,颇涉履于中,克全声迹,抑无愧焉。 [26]  ②姚宋入用,刑政多端。为政匪易,防刑益难。谏诤以猛,施张用宽。不有其道,将何以安? [26] 

  寇准:唐宋璟不赏边功,卒致开元太平。 [27] 

  宋祁:姚崇以十事要说天子而后辅政,顾不伟哉,而旧史不传。观开元初皆已施行,信不诬已。宋璟刚正又过于崇,玄宗素所尊惮,常屈意听纳。故唐史臣称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此天所以佐唐使中兴也。呜呼!崇劝天子不求边功,璟不肯赏边臣,而天宝之乱,卒蹈其害,可谓先见矣。然唐三百年,辅弼者不为少,独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何哉?君臣之遇合,盖难矣夫! [28] 

  宋璟砸碑宋璟砸碑

  司马光:①姚(崇)宋(璟)相继为相,崇善应变成务,璟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协心辅佐,使赋伇宽平,刑法清省,百姓富庶。唐代贤相,前称房(玄龄)杜(如晦),后称姚宋,他人莫得比焉。 [29]  ②上即位以来,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纮杜暹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各其所长也。 [30] 

  苏辙:玄宗初用姚崇、宋璟、卢怀慎、苏颋,后用张说、源乾曜、张九龄;宪宗初用杜黄裳、李吉甫、裴垍、裴度、李绛,后用韦贯之、崔群。虽未足以方驾房、杜,然皆一时名臣也。故开元、元和之初,其治庶几于贞观。开元之初,天下始脱中、睿之乱。玄宗励精政事,姚崇、宋璟弥缝其阙,而损其过,庶几贞观之治矣。 [31] 

  叶梦得:唐人房乔、裴度优于德量,宋璟、张九龄优于气节,魏郑公、陆贽优于学术,姚崇、李德裕优于材能,姚崇蔽于权数,德裕溺于爱憎,则所胜者为之累也。 [32] 

  韩昉:唐自太宗以来,惟明皇、宪宗可数。明皇所谓有始而无终者。初以艰危得位,用姚崇、宋璟,惟正是行,故能成开元之治。末年怠于万机,委政李林甫,奸谀是用,以致天宝之乱。苟能慎终如始,则贞观之风不难追矣。 [33] 

  洪迈: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 [34] 

  张珪:国之安危,在乎论相。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则治,后用李林甫、杨国忠,几致亡国。 [35] 

  徐钧:一片刚方铁石心,梅花冷淡独知音。君王外貌虽加敬,卖直谁知内忌深。 [36] 

  关耆孙:唐因隋旧,以进士取士,其始也,得士如狄仁杰、张九龄、姚崇、宋璟、裴度,则亦能为唐强;而其末也,如郑朴、杨知至,则为唐之亡矣,取士一也,何始末之异也。

  崔铣:唐有三臣焉,曰狄仁杰之密、宋璟之坚、郭子仪之大。 [37] 

  孙承恩:抗颜伪武,合志闻元。挺挺谔谔,切论危言。清介之守,刚正之气。卓哉相业,吁其难继。 [38] 

  归有光:人主为之改容,奸萌为之弭息,四夷闻之而不敢窥伺,此正直之臣也。其在于古,若排闼折槛引裾、坏麻之类,皆可以言正直也。其大者,如汲黯萧望之李固、宋璟、张九龄、陆贽、李沆、范仲淹李纲之徒是也。 [39] 

  王世贞:姚崇、李泌才相似也,崇体近实,泌用近玄;狄仁杰、宋璟器相似也,仁杰近圆,璟则方;陆贽、李绛识相似也,贽达绛遂;杜黄裳、裴度略相似也,黄裳近疏度近密。 [40] 

  李廷机:唐明皇登基,左相姚元之。宋璟为右相,中外乐雍熙。 [41] 

  林时对:国之任相,犹室之任栋;用匪其材,鲜不颠覆。虽云大厦将倾,非一木能支;然转亡为存、图危于安,不乏斡旋补救之术。如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古来旁求爰立、或取诸梦卜、或起自屠钓,咸能光复启宇,祀夏配天。无论汉、唐、宋全盛,萧、曹、丙、魏、房、杜、姚、宋,洎韩、富、范、欧、司马诸公,克奏戡定敉宁之略。……国以一人兴,岂不诚然哉! [42] 

  王夫之:使得丙吉之量,宋璟、张九龄之节,韩琦之忠,姚崇、杜黄裳之才,清本源,振纲纪,以纳之于高明弘远之途,汉其复振矣乎! [43] 

  蔡世远:汉唐以来,人材辈出,后先相望,略综其概,雍容翊赞、有始有终者,魏、丙、第五伦、姚、宋、王旦、李沆、韩、富也。 [44] 

  蔡东藩:①唐室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窃谓姚宋之才识有余,而度量不足,观其排挤张说,牵及岐王,假令因此穷治,辗转株连,岂非一场大狱? [45]  ②姚有为,宋有守,固皆良相也。故论相体者终当以宋璟为正,次为苏颋,次为源乾曜张说。 [46] 

  崔瑞德:宋璟是一个可以指望(与姚崇)采用基本相同的政策的人。……他们(宋璟与苏颋)担任宰相一直到720年,他们的免职标志着玄宗朝第一阶段的结束。 [47]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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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璟工诗善赋,少时以《长松篇》、《梅花赋》献苏味道,知名于时。《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文集10卷,已佚。《全唐诗》存诗6首。 [1]  《全唐文》亦收录有其作品 [48]  。其主要作品如下:

《蒲津迎驾》、《送苏尚书赴益州》、《奉和御制璟与张说源乾曜同日上官命》、《奉和圣制同二相已下群官乐游园宴》、《奉和圣制送张说巡边》、《奉和圣制答张说扈从南出雀鼠谷
梅花赋
《三月三日为百官谢赐宴表》、《谢观内宴表》、《请停东宫上礼表》、《贺雨表》、《乞休表》、《定诸王公主封邑名号奏》、《请恤卢怀慎家口奏》、《请停仗内音乐奏》、《请罢悲田奏》、《论颁示兴庆符命奏》、《请停广州立遗爱碑奏》、《请缓令王惠充使往车鼻施奏》、《论修德刑疏》、《谏筑坟逾制疏》、《对集百姓不便判》、《对勋品判》
《先师冉有赞》

  (主要作品参考资料 [48]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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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救月将

  神龙二年(706年),京兆人韦月将上书唐中宗,告发武三思“潜通宫掖,必为逆乱”,武三思闻知后,暗使手下诬陷韦月将大逆不道。唐中宗听信谗言,特令处斩韦月将。宋璟以为案情不实,请求查实验证。中宗大怒,他说:“朕已决定斩首,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宋璟说:“人家告韦后与三思有私情,陛下不加过问就问斩,臣恐天下会议论,请查实后用刑。”中宗愈加发怒。宋璟面无惧色,说:“请陛下先将臣斩首,不然不能奉诏。”中宗无奈,才免韦月将极刑,发配岭南秋分之后才被处死。 [9] 

  

解救魏元忠

  长安三年(703年),宰相魏元忠张易之诬构,张易之还赂贿凤阁舍人张说,让他作诬证。张说将至御前作证。同为凤阁舍人的宋璟对张说:“一个人一生最重的是名誉气节,不可只图个人苟生,陷诬好人。即使因此被谪官流放,他的美德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倘有不测之祸,准备叩请天子赦免,要死与你一起去死。努力为之,万代瞻仰,在此举也。”张说为宋璟的话所感动,廷辩时如实上奏,使魏元忠免受陷害。

  但据《旧唐书·王晙传》记载:魏元忠被贬时,王晙上奏为他申辩。宋璟劝道:“魏公已侥幸免死,现在你又来惹天子发怒,能不倒霉吗!”王晙大义凛然地说:“魏公忠正无二却受到处罚,我激于正义才这样做,即使因此而颠沛流离,也不会后悔。”宋璟惭愧地道:“宋璟不能辨明魏公所受的冤屈,实在是有负于朝廷。” [49] 

  

金筷表直

  宋璟画像宋璟画像 [50]

  《开元天宝遗事》云: “宋璟为宰相,朝野人心归美焉,时春御宴,帝以所用金箸令内臣赐璟。”当年黄金餐具器皿为皇宫所垄断,北魏时,曾规定上自王公下至百姓,不许私养厂“金银工巧之人”,私造金器者是犯法的。所以当宋璟听说皇上赐他金箸,这位宰相十分惶恐,愣在恫陛前不知所措。唐玄宗见状说:“非赐汝金,盖赐卿以箸,表卿之直耳。”当宋璟知道是表彰他如同筷箸一样耿直刚正时,这才受宠若惊地接过金箸。但是这位“守法持正”的老臣,并不敢以金箸进餐,仅仅是把金箸供在相府而已。 [12] 

  

阳春有脚

  唐中宗时,宋璟被任命为谏议大夫。不久,他直言触怒了中宗,被贬为刺史。到地方后,他廉洁奉公,尽力为百姓做好事,使当地民风变得淳朴起来,家家户户都安居乐业。

  他在广州任都督时,当时广东人都用茅竹建房子,经常发生大火。宋璟教他们用砖瓦盖房,减少了火灾,造福了百姓。后来他当了宰相。一次,他的远房叔叔宋元超在参加吏部的选拔时,对主考官说了自己和宋璟的特殊关系,希望能照顾。被宋璟得知后,特地关照吏部不能给他官做。

  当时唐玄宗宠幸曾为家奴的王毛仲,朝廷上下,巴结他的人很多。王毛仲的干女儿要出嫁,唐玄宗问他还缺什么。王毛仲说有一位客人请不来。唐玄宗说:那一定是宋璟了。在宋璟的治理下,唐朝出现了路不拾遗的局面,史称“开元盛世”。

  当时人们称赞宋璟像长了脚的春天,走到哪里,就把光明和温暖带到哪里。

  (出自《开元天宝遗事·有脚阳春》) [51] 

  

端午更名

  端午节,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端与初同义,晋代成书的《风土记》里说:“仲夏端午。端者,初也。”因五与午相通,按地支顺序推算,五月为午月,故初五作端午。唐玄宗时,因为他的生日是八月初五日,名相宋璟建议要避讳,就把“端五”改为“端午”,从这以后,“端五”就改称为“端午”了。 [52] 

  

铁石心肠

  宋璟为相,正直有大节,但却写出了风流妩媚的《梅花赋》。皮日休《桃花赋·序》说宋璟“贞姿劲质,刚态毅状,疑其铁肠石心,不能吐婉媚辞。”赵鼎《蝶恋花》说:“漫道广平(宋璟封广平郡公)心似铁,词赋风流 ,不尽愁千结。”事实上“铁石心肠”的人何尝不可以有“词赋风流”的另一面,尤其是抒发他们的少年情怀。 [53] 

  

交好王晙

  宋璟素来喜欢用诙谐的话开玩笑,不常严肃。他和名将王晙莫逆之交,到晚年友情愈加深厚。他们之间的谈笑,他人也不计较。 [54] 

  

宋璟卖直

  安史之乱时,唐玄宗在成都曾与给事中裴士淹谈论宰相。当提到宋璟时,玄宗说:“他是沽名卖直之人。” [55] 

  

遗德流播

  天宝(742年—756年)年间,御史吉温因为私怨陷害御史中丞宋浑(宋璟之子),使其降职至贺州任职。殿中侍御史颜真卿说:“怎能因一时气愤就想害宋璟的后代呢?” [56] 

  

后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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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中元年(780年),宋璟与房玄龄杜如晦等三十七人被唐德宗定为宰臣上等。 [57]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宋璟与历代功臣四十人得以从祀历代帝王庙。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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