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柱,字止所,一字兼山,赵国公阿鲁浑萨理长子,畏兀人,四年,授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俄授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天历元年,进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三年,迁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旋以军事至扬州,得疾,明年十二月,端坐而卒,年五十三 。
人物生平
岳柱,字止所,一字兼山,赵国公阿鲁浑萨理长子,畏兀人。自幼容止端严,性颖悟,有远识。方八岁,观画师何澄画《陶母剪发图》,岳柱指陶母手中金钏诘之曰:“金钏可易酒,何用剪发为也?”何大惊,即异之。既长就学,日记千言。年十八,从丞相答失蛮备宿卫,出入禁中,如老成人。至大元年,授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即以荐贤举能为事。皇庆元年,升中奉大夫、湖南道宣慰使。日接见儒生,询求民瘼。延佑三年,进资善大夫、隆禧院使。七年,授太史院使。英宗视其进止整暇,顾谓参政速速曰:“全院使真故家令子也。”泰定元年,改太常礼仪院使。四年,授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俄授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天历元年,进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
至顺二年,除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时有诬告富民负永宁王官帑钱八百余锭者,中书遣使诸路征之。使至江西,岳柱曰:“事涉诬罔,不可奉命。”僚佐重违宰臣意,岳柱曰:“民惟邦本,伤本以敛怨,亦非宰相福也。”令使者以此意复命。时燕帖木儿为丞相,闻其言,感悟,命刑部诘治,得诬罔状,罪诬告者若干人。宰相以奏,帝嘉之,特赐币帛及上尊酒。桂阳州民张思进等,啸聚二千余众,州县不能治,广东宣慰司请发兵捕之。岳柱曰:“有司不能抚绥边民,乃欲侥幸兴兵,以为民害耶?不可。”宰执皆失色,宪司亦以兴兵不便为言,岳柱终持不可,遣千户王英往问状。英直抵贼巢,谕以祸福,贼曰:“致我为非者,两巡检司耳,我等何敢有异心哉!”谕其众,皆使复业,一方以宁。三年,迁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旋以军事至扬州,得疾,明年十二月,端坐而卒,年五十三。
岳柱天资孝友,母弟久住早卒,丧之尽哀。尤嗜经史,自天文、医药之书,无不究极。度量弘扩,有欺之者,恬不为意。或问之,则曰:“彼自欺也,我何与焉。”母郜氏亦常称之曰:“吾子古人也。”
子女
子四人:长普达,同佥行宣政院事;次安僧,为久住后,章佩监丞;次仁寿,中宪大夫、长秋寺卿。

岳虞峦,江苏武进人,明末官吏。崇祯进士,官至江西按察使。明亡后出家。
人物介绍
著有《周易感义》、《春秋平义》。《周易感义》为未刻稿本,中多朱墨涂乙。其撰人姓名,墨笔题“东海衲民岳岚墨山氏述”,盖所自书。朱笔题“江西兵宪岳虞峦衡山氏述”,为其同里鲁钊所书。考《太学题名碑》录前明崇祯辛未科有岳虞峦,南直隶武进人。又《江南通志·儒林传》称:“虞峦字舜牧,官至江西按察使。晚尤好《易》,撰有《周易感》及《春秋平义》二书。”书中云幼时及见熹庙初年,时代亦复相合。然则所谓《周易感》者,当即此书,特刻板误脱“义”字耳。书中又云“丙申五月著稿”,则成於国朝顺治十三年。疑其明亡以后,变服为僧,改名岳岚,故自号东海衲民也。是书惟解六十四卦,分作八巨册,而朱笔又间有标“二编第几卷”者。殆本有初编、二编,经钊删并为今本耶?其说详於取象,近钱一本之学。然皆参以佛氏,如称“西域之有迦文,犹中国之羲、文、周、孔”云云,谬妄非一。钊虽多所刊削,欲灭其迹,而能润饰其字句,究不能改易其宗旨。盖於王宗传、沈作喆之说又变本加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