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十三世盛康,在道光、咸丰、同治年间,历官苏、皖、楚、浙四十余年,翰墨志中 刊载盛康的著述比较多。在其80岁时,盛康赋诗“八十自述四律”: 弹指光阴八十秋,闲将往事溯从头。 椿萱无恙天伦乐,桂杏联芳世泽留。 随宦之江垂治谱,分曹水部愧名流。 皖公山下与人诵,此地曾停太守驺。 原注:余于道光庚子幸列贤书,甲辰成进士。先光禄公在浙历任州县,繁剧均随侍在署。余由工部改官皖省,历任庐、和等郡督办,沿江堤工悉臻完固,圩民至今赖之。 盛康“庐州府劝粜告示”一文,介绍了当年无为州遇灾后,庐州府劝粜并实行奖励 的情形:据无为州绅士等“以城内缺米等情具禀, 显系各囤户匿不出粜,希图重利”,“为此示谕城 乡绅士商民知悉”,“尔等务须共发天良,仰体此 意,或概出仓箱,照市粜,或措备资本,招来客 商,以源源而来之米,济嗷嗷待哺之民,如数在 三百石以上者,由州给匾,五百石以上者,由府 给匾,千石以上者,详请抚宪给匾,以示奖励。倘 有不遵,一经委员查出,由该州指拿送府,定安 囤积居之例,照违制律治罪,决不姑宽”。盛康“上官揆帅书”,揭示了盛康对当时湖北 等地行销淮盐的主张:“窃查湖北为淮盐引地”, 然“楚境四通八达,透私道路极多,诸如川盐、潞 盐、粤私、井私、淮南脚私、淮北票私,舟车所 经转运甚便。虽曾严饬堵缉,而奸民求利,冒法 浸权,仍随时随地有之。定额之初销数远莫能考, 《新安徐氏宗谱》(乾隆三年) | 118 |以近今数十年而论,则从无足额之时。”为此提出“因时变通”之法:“我朝颁定各省引 地,系沿前明旧制,以产数之多寡,定引销之远近,淮盐煮海甚易,故派地极宽,淮商 获利甚丰,故加课较重。初非一成不易之例,不妨因时变通。”“愿食川,愿食淮,似可 从民便也。愚昧之见,湖北盐务,仍应川淮并引,急切不宜更张,致生他变。” 翰墨志中,盛康“禀常州团练情形并缕陈管见”和“钦差大臣向军门批”二文,为 我们保留了19世纪中期江苏常州地区筹办团练的情形。时任官常州的盛康向钦差大臣向 荣陈述自己对办团练的意见:“职道籍隶常州,前蒙宪示,谆饬地方官绅举行团练,合 郡人民莫不感激。无如数月以来,议论纷如,迄无成功。执乡团之说者,谓募勇有害, 执募勇之说者,谓乡团无益。职道以为二者不可偏废也。” 对盛康的禀牍,向荣作了批复:“查常州为苏省咽喉,团练又为目前要务,如能认 真举行,使众志成城,如六、合、泾、太等处团练,屡次杀贼立功,未有不能捍卫桑梓 之理。”“该道以募勇、乡团二者不可偏废,所见极是。各处所募乡勇平日未见贼面,一旦有事,自难望其得力,所请由常州捐输及奔牛等处抽厘款项,按月解营募勇若干,随 军打仗历练,如遇有警,即时调回,以当前敌,本地乡团为之后应,如此相辅相行,自收实效。该道随营日久,情形熟悉,所拟不为无见地。” 盛康“应诏陈言疏”。光绪五年十二月初四日,清王朝诏“中外臣工及在籍大员如 有所见或自行具折或呈请代奏,皆可据实直陈”。盛康应诏奏疏:“窃以为和战不宜两歧, 而形势必先予审。平日不讲求安壤,临时又易猜嫌,激于义愤,则和局不终,回念宗社, 则战事辄罢,国耻益大,敌焰益张。其弊由于用人不专,举棋不定,此宋明之世所以取 败也。”盛康分析当时的国际形势是:“自轮舶跨海而东互市者十数国,其兵艘之利、器 械之精,为开辟所未见。”盛康分析欧罗巴诸国皆不为中国患,需要警惕的是国处亚细 亚一洲之俄国,特别是日本“一犯台湾,再议朝鲜,三取琉球,皆为尝试之端,一朝有 间可乘,台湾岌岌矣,讵闽浙太近,恐后患从此起矣”。 为此盛康的献策是:“三言而决 之:曰战事不可轻言,和局不可长恃,防务不可稍缓。”盛康在19世纪70年代对当时中 国及世界各国形势的分析,及其提出的“防务不可稍缓”等建议,应该说是有一定见地 的。

盛宣怀是盛氏十四世孙,尽管其创办轮船招商局、中国电报局等多项洋务实业,且 历任天津海关道、邮传部大臣等职,为晚清重臣,但翰墨志收录其著述不多,只有“林 胡曾三公奏议序”一篇,介绍了盛宣怀于光绪二年(1876 年)遵父命编纂《林胡曾三公 奏议》的缘由:“道光间,林公督楚,美政不胜书,而尤大者,在疏盐引堤襄汉控制镇 萆数要端,其敷陈之公忠、委挚,足与古人比烈。夫林公受成皇帝特达之知,历膺疆不 第著绩于楚。胡曾二公戡定东南,佐毅皇帝成中兴之业,亦不第著绩于楚。特以三公先 后莅楚,其文治武功之盛,皆于奏议焉具之。而家君及见林公,又为胡曾二公属吏,亲 | 119 | 见绥靖边圉之宏猷,削平剧寇之伟略,爰命宣怀汇选二十卷,为三公奏议。”

由上述引文可知,盛氏宗谱翰墨志,其有关著作论述,不仅关系盛氏子孙,与盛氏 宗谱大有关系,而且其内容已大大超出了风教的范围,对我们了解19世纪中、后期整个 清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等重大问题,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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