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本谱简要记载中华杨氏的发源、演变、繁衍、迁徙和发展的历史。详细记载万四公支系迁居各村源流与发展的情况。
二、本谱以始迁万四公为始祖,各村(石步坑、华山、竹下)以(旻一、旻二、旻三、旻四)为该村分支系的始祖,其世系为第一世,迁出本村的支系一般只注明何年迁往何地。如果聚集地人口数量多的亦可以分支系,但应注明何时何地何世迁入,并接在所属的本村支系版本后面。居住国外的华侨编入所属的本村支系中,但应注明侨居国的具体地名。
三、本谱编撰资料来源:以入户收集、走访前辈、墓碑考证等为基础,以史料记载为依据,群策群力,共同努力,终将成稿。但在编写过程中由于祖先的名、字、讳、号、生卒年月和祖妣姓氏,生卒年月的残缺不全,有待今后陆续考证补充完善。
四、编排形式:为了后人阅读方便,采用新版横写。世系图编写先男后女,从大到小,女子已婚者只有继承杨氏世系(比如招亲的)才可编入世系图,目前未婚女子均列入世系图。取名复姓的列入世系图。以世系图和谱文相对照,使之支系、世次更为分明。
五、谱文叙述:姓名,谁子女,生卒年月,配偶姓名,配偶出地,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生男育女情况,婚入嫁出等记载分明。
1、谱文中的人称:在世者写上姓名,如已故的称“XX公”;配偶称“妻”,娶第二个妻子,把第一个称“前妻”,续娶几个称“二姨太、三姨太、四姨太等”;如配偶已故称“妣”;续娶的妻,称“继娶、继妣”;娶第三妻,称“续娶”;第四妻,称“四室”;余者类推。凡入本族同胞或同辈兄弟姐妹的子女,称“嗣子、嗣女”;抱养或收养异姓的子女,称“养子、养女”;男到女家,有改名换姓者,则称“赘男、入赘”,与亲生子女一样,一视同仁;若无改名换姓者,则称“招赘”;一人承两家称“兼祧子”,承三家者称“三祧子”,余下者类推。
2、过继者,在亲生父母名下注“出继给谁”,嗣父名下注“嗣男”。 3、女子出嫁称“嫁、适”,并注明嫁往何处,夫婿姓名。
4、墓葬:夫妻一起称“合葬”,兄弟一起称“共葬”,子随父母称“附葬”,要注明地址和坐向。
5、人才录入包括:古代名人录、近代名人录、人才录三个方面, 旨在鼓励进取,兴我宗族。(古代名人包括历代进士、举人、和七品以上官员。近现代名人包括正科级以上官员、博士以上学位、教授级以上职称、省人大代表、省党代表、省政协委员及相当于上述等级各项荣誉获奖者。人才录的人物包括中专、高中以上文凭、村级以上的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县人大代表、县党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相当于上述等级各项荣誉获奖者。)。
六、本谱在时间上限至2016年第二季度。纪年及写法:纪年一律用公元纪年,书写用阿拉伯数字。
七、从杨抒第一世至 世祖中,为了突出本宗支,先祖兄弟采取略记或不记的方法编排;此外,从万四公起,因族谱未编写过,很多材料失传,部分祖先仅靠知情宗亲提供编写。因此,有的看似“单丁过代”,实际未必是,有的虽然编写几个祖先兄弟,但还有漏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