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世祖程颐程颖

程颐(1033年9月11日—1107年10月5日)[1],字正叔,世居中山,后徙为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2]人,世称伊川先生,[2]北宋理学家、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元年(1086年)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白天理”。而要“明白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


其著作有《周易程氏传》《遗书》《易传》《经说》,被后人辑录为《程颐文集》。明代后期与程颢合编为《二程全书》,有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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