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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氏家规》
一、父子之训。父子者,天性之亲,父严母慈,自然之理也。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爱敬备至而子职修矣。故为子者,不可不知所以事亲之道。族内子姓,有能执爱敬之道,以事亲者,每逢会祭之期,祠内捐资特加优奖。其有不顺而忤逆者,小则诮让,大则责惩。
二、兄弟之训。兄弟者,同气之人,兄友弟恭,经常之道也。故为兄弟者,不可不知手足之义。族内子姓,有能尽友恭之谊者,於会祭之期,宗长加礼奖之。如兄不能友,而弟不失其恭之道者,则训谕其兄,优奖其弟。兄能友而弟失其恭其道者,则优奖其兄而训责其弟。兄弟皆失道者,则两戎谕之。如再不后者是用惩罚。
三、夫妇之训。夫妇者,人道之始也。苟有不别,则失夫义妇顺之理,非所以齐其家也。故易曰,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言有别也。其有帏薄不修,中篝贻讥者,固非人。类有国法治之,不在训内,但妇纵能惟令专主,中馈不得干外事,以夺夫权而有牝鸣之诮。族内有犯此者,宜加训饬。
四、朋友之训。朋友者,五伦之一,不惟以信为本,亦须择而后交,倘不知择而滥交继之,友贻累为患不少。故伦朋友之道,必须推诚相与,毋挟诈相欺,安乐与共,患难与同。若滥交而不崇信义者,始以情交而合,继以情乖而离离终隙末。其祸不浅可胜言哉。凡我宗人当服此训。
五、妯娌之训。妯娌者,异姓之所聚。人各一心亦常情也,况妇道不谙义者多多,倘不能维持调护,必至争长竞短,而分门别户矣。故为夫者,必严枕席之训,毋匿私,毋偏听,以致离间手足。甚且阋墙生变,皆因愚夫以为厉阶。凡我宗人各宜杜觉於始可也。
六、安分之训。凡贵贱异体,尊卑殊分,各有其职皆当自尽。故仕而受禄者,必须恪恭乃职,不得以贪污而辱及先人,居家而释业者,亦当笃志攻苦,不得好事而荒其本业,并农工商贾,各勤乃事,和邻睦族,国课早轮,毋得喜争好讼以败家风。
七、务本之训。古云,绵世泽无如积善,振家声还是读书。欲光前裕后者,必须此二端也。故传家之道,定以耕读为本。秀者为仕,朴者为农,古之道也。不然而为工为商亦谋生之本计。但不得赌赙嬉戏,败其家业,亦不得苟为辱身贱行之事,如娼优隶卒之类,以坏吾宗风。如是者斥黜不恕。
八、勤俭之训。勤俭者,谋生之本计。而亦人生立德之善道。惰则为失身之始,奢则为丧家之阶。是以勤苦则财生,俭约则财节。即有以生之,又有以节之,则衣食足而殷饶可期,不亦为善有基乎。故曰,立德之善道,即以传家之至训也。孔子曰,敏则有功。又曰,与其奢也,宁俭。凡我宗人之不可不知此义。
《纪氏族规》
一、忤逆不孝。犯者重责,逐出不许入族。
二、灭伦奸淫。犯者重责,逐出不许入族。
三、叛法窃盗。犯者重责,法亦如之。
四、扦坦。祖塚。犯者重责,法亦如之。
五、侵占各房。祖塚。犯者重责,逐出不许入族。
六、盗砍丘木。犯者公罚。
七、酗酒欧长。犯者重责,顽则经公。
八、吞租矢祭。背卖祭田者公罚。
九、无头谤帖。污人名节,犯者公罚。
十、欺孤噬寡。伪造诈钱,违者公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