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氏家训》
【昌朝,字子明,真定人。慶歴宰相】
今誨汝等。
居家孝,事君忠。與人謙和,臨下慈愛。衆中語,渉朝政得失、人事短長,慎勿容易開口。仕宦之法,清廉為最。聽訟務,在詳審,用法必求寛恕。追呼决訊,不可不慎。
吾少時,見里巷中,有一子弟被官司。呼召證人,詈語其家父母妻子。見吏持牒至門,涕泗不食。至暮,放還。乃已,是知,當官涖事,凡小小追訊,猶使人恐懼若此。况刑。戮所加一,有濫謬。傷和氣,損隂德,莫甚焉。傳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此聖人深訓,當書,紳而志之。
吾見近世,以苛剥為才,以守法奉公為不才。以激訐為能,以寡辭慎重為不能。遂使後生輩,當官治事,必尚苛暴。開口發言,必高詆訾。市怨賈禍,莫大於此。用(由)是得進者,則有之矣。能善終其身,慶及其後者,未之聞也。
復有喜怒愛惡,專任己意。愛之者,變黑為白,又欲置之於青雲。惡之者,以是為非,又欲擠之於溝壑。遂使小人,奔走結附,避毁就譽。或為朋援,或為鷹犬,茍得禄利,略無媿耻。吁可駭哉。吾願汝等,不厠其間!
又見時人,肆胷臆事,頰舌舉止,軒昻出繩,檢之外而觀其行。實徃,徃無取。大抵古人,重厚朴直,乃能立功立事,享悠久之福。其以軒昻而得者,累過積非,即成禍敗。是以君子,居不欺乎暗屋,出不踐乎邪徑。外訥於言而内敏於行。然後身立而名著矣。
又見好奢侈者,服玩必華,飲食必珍。非有高貲厚禄,則必巧為計畫,規取貨利,勉稱其所欲。一旦以貪汚獲罪,取終身之耻,其可捄哉。
又見,士人之家,叔姪昆弟,茍有過失,不務交相規正,於内而乃互為謗毁。於外詳究其因。止於争官職、競貨財而已。夫以榮利之薄,而亡親戚之厚,兹名教罪人也。且士人所貴,節行為大軒冕,失之,有時而復來。節行失之,終身不可得矣。戒之謹之。吾暇日,未嘗不以經籍道義,教誨汝等。冀免斯咎。吾年六十二,諸子若孫,凡二十餘人矣。不覬汝等,紹吾爵位。但能守素業,使門户不辱。吾之幸也。(繁体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