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胜故居

  家规

  子事父母,妇事舅姑,当极孝敬,毋得稍有忤逆。事继母、继姑与事亲母、亲姑同。

  卑幼当服事尊长,不可触犯。

  子弟当严加约束,不可轻佻傲慢,致无礼貌而失体统。又当授以执业,不可使之。

  

  游惰

  延师就校,不可姑息,误失子弟光阴。又姑息妇人特甚,为夫者宜开导之。

  夫妇为人伦之首,不可停妻再娶及无故出妻嫁妻。

  前妻有子,可不续娶,即谓子女无人抚养不得已而复娶,亦当加严检察恐后妻悍妒凌虐子女,不能安全。倘其夫不加检察,亲属不得坐视。

  娶童年媳妇,当如子女一般,不可无故凌辱,倘其姑酷翁不禁止,亲属当申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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