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谱照录,旧谱中的错误处不进行更改,设考证栏目详细罗列错误之处。 一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其间有未尽明 确者,暂存间断待考,不采纳无 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一客观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 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 一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 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 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六、本谱纪年原则: 一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公元纪年补注; 一新谱涉及之纪年,凡属清宣统三年(公元一九○九年)以前之纪年,沿用朝代年 号纪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纪 年;凡属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以前之纪年,以(中华)民国某年纪年;凡属公元一 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以公元某 年纪年。 七、本谱书写术语: 一妻书“娶”某姓某名,已故书“配”某姓某名,未婚书“聘” ,续玄书“继娶” , 妾书“副室” ;妻妾已出或改 适者,例书“生卒不详” ; 一女已嫁者书“适”某姓某名,许聘者书“字”某姓某名,未许聘者书“待字” ;改 嫁者书前不书后。 一凡迁徙无定音,问久疏者,援例注“远出无考” ; 一卒年六十以上者书“享寿” ,未及历史者书“享年” ;未满七岁者曰“殇” 一生卒年月日时未知者书“生卒未详” ,生卒时辰未知书“吉时” ,葬未詳者书“葬 未详”或“空山名坐向” 八、本谱入谱人员范围: 一凡本族黄姓成员,不论男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均可入谱; 一本族男姓上异姓门的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的,如果其子女姓黄则入谱;子女异姓 不入谱。 一本族男姓娶入女子参与本族繁衍,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以明确血脉流转。 一若黄姓男子亡故,其配偶在家招夫,子女又姓黄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 的不入谱;配偶另嫁他人的,子 女又姓黄的,按本族支丁入谱;子女他姓的不入谱。 一抚养异姓子女为后,改为黄姓的可入谱。 九、本谱瓜瓞图式规范: 一垂丝图八派一提,男妇身后无传者,下用黑圈,以杜冒充之弊。 一男女过继的,瓜瓞图上按过入的记载。如某甲,系某乙所生,过继给某丙,则在 瓜瓞图上记为某丙所出。抚养异 姓子女为后的仍可入谱,在瓜瓞图上不记载。 十、本谱世编书写规范: 一成年男姓:记载某公之子或女、名、曾用名、派名、字、号、出生公元年干支年 月日时、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