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本书每则标题,开首较大字为标题字,接下稍大字为相关字。标题字,多为部首字(如火、水、金、鹿、鸟)、独体字(如卑、册、主、朱、亥)或构字部件(如坙、曷、佥、夆、倝);相关字,或含相同构字部件可以类及者(如皮字题下彼、陂、坡、波、披等字),或字形相似相近须作辨识比对者(如豕字题下彖、冢、遂等字,用字题下周、贮、甬、甫、庸等字),或中山文字为异体、假借、特殊字,需要特别强调者(如鱼字题下吾字,豕字题下重字,女字题下谋字)等。



二、《马氏中山篆书谱》5000余字,不可能也不必要在一本书里逐一考辨,我国汉字多为由构字部件——可谓汉字之族群密码——结撰而成之合体字,本书分类编排具有代表性的构字部件进行考辨,可收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之效。本书标题字100,相关字666,合计766字,至于考辨正文则涉及相关字更多。且本书以简洁明了为宗旨,故如石字、金字,虽皆有大量相关字,但因其字形较稳定,构字较规律,不言可自明,故于该则题下未列任何相关字。



三、本书重在篆体字形之溯源考辨,不纠缠铭文字音、义的考证,故引用中山文字出处时,不引未经训释之原文,而引以今语释文。如不引为“智为人臣之宜施”,而引为“知为人臣之义也”(第23则【它】);不引为“蒦其汋于人施,宁汋于@”,而引为“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第8 4则【渊】)。如此则铭文字义及语境读者可一目了然。



四、本书在考辨中,除一般常识外,凡引用他人见解,皆注书名及著者姓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月等详见【附録一】主要参考文献。



五、本书引用临摹之古文字,大都是比较了多种文献后择其善而用者,且皆属公共资源,故仅注明其所从出之古器物名称以便读者核对,至于引自何书,则除特殊需要强调者外,一般不予注明。



六、 此前出版之《马氏中山篆作品集》《马氏中山篆书谱》中,凡与本书有出入处,请皆以本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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