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

  那时候人都很穷,一天吃两顿,面条米饭什么的不敢想,能吃到包谷珍就菜已经特别好了。

  曾祖父是个文化人,清末的教书先生。当时先生可受人尊敬啊,大户人家把孩子送到曾祖父那里学习,而很多穷人家的孩子没钱读书却很想读书,曾祖父就会无偿让他们进私塾听课。

  这些穷人家的孩子里,有个小名叫狗娃的,刚进私塾蹭课那天他只有五岁,非常聪明,五岁已经知道什么叫“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了。深受曾祖父喜欢。

  我猜是狗娃太好学,每天回家给他爹妈讲私塾里的故事。

  有一天,狗娃的爹妈居然找到曾祖父,希望曾祖父能养着狗娃,让狗娃当曾祖父的儿子。

  狗娃爹妈一共有十二个孩子,他们实在养不起了。

  那会儿人重感情啊,特别是有文化的人。曾祖父一咬牙,答应了。

  曾祖父有六个孩子,这意味着以后家里有八个人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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