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家训

  

  居家无过爱敬,居乡无过廉慎。诗书继世,忠厚传家。门楣常盈书香,勋名彪炳史册

  

  家训

  法者,防强暴折奸邪,家、国亦然。我族议录日用寻常易犯之刑律,列于谱示戒。俾我子弟,不得不服从正义。官法用杖,杖系大板。家法用笞,笞系小板。以八十板为一等。男笞臀,女笞背。或以荆条代之。

  

  孙辈辱骂曾祖,祖辈服内笞四等,服外笞二等。撞骗财物,立笞追反。妇女同。

  

  孙辈辱殴曾祖,祖辈服内笞五等,服外笞四等。有伤送官。妇女同。

  

  嫡孙辱骂祖父母者,立笞不计。妇女同。

  

  嫡孙辱殴祖父母,无论伤之有无轻重,送官科罪。撞骗财物,立笞追反。妇女同。

  

  子女辱殴父母,除立笞不计外,送官重处。盗窃财物者,立笞追反。妇女同。

  

  子孙不顾祖父母及父母养者,立笞不计,并令及时奉养,毋得稍缺。妇女同。

  

  侄辈辱骂伯叔父母,服内立笞不计,服外笞五等。撞骗财物,立笞追反。妇女同。

  

  侄辈辱殴伯叔父母,伤之有无轻重,服内送官重处,服外立笞不计。妇女同。

  

  弟兄朋殴,兄殴弟有伤,笞二等;弟殴兄有伤,笞三等;均有伤,分轻重同笞。妇女同。内外同。

  

  曾祖父母辈同孙辈赌博,曾祖辈笞四等,孙辈笞二等,赌款充作公用。

  

  父同子赌,伯叔同侄赌,父与伯叔笞四等,子侄笞二等。服内外同。

  

  紊配乱伦,弟奸嫂、兄奸婶,各笞三等,妇女同。配者离异,亲支受贿不报,立笞不计。

  

  上烝下淫,欺灭伦纪,立笞不计。妇女同。

  

  子孙不务正业,游荡浪败者,立笞不计;撞骗人财物,送官重惩。

  

  子孙包揽词讼,惯行武断,笞五等。

  

  子孙结盟拜会、流入匪盗者,立笞不计。父母纵容,笞四等。

  

  管理祀费,吞公肥己,除追反外,重处不贷。

  

  不服约束,辱殴族长房长,立笞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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