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诰、功名、仕宦、封荫、旌节、恩例、冠带、文学、寿星等等。收有名望族人的传记、事迹,若其人编谱时尚在,则概不立传,此为一般通例。
讲究忠孝节义,凡有关事迹亦尽记载褒扬。定有严格的族法宗规,要求通族悉心遵奉,以期不出败类而坠坏家族名声。
先人诗文,不一定尽录,而有关训诲,一遵原稿编入,以垂不朽。所以谱中有关家法族规尤为详尽。对行凶犯罪、乱伦伤化、左道惑众、盗坟劫窃,凡一切重大狱案犯,俱要求革家族出祠,并在族谱中削去名讳,子孙也永不得载。
女子以嫁为归,不得列于行第,但书某某生几女(也可书其名讳),长适某姓,即可。而妇人重嫁,不书后夫,以惩失节。收别家或外姓为子者,书继子某,并明其族别宗派。
家族不许收外姓为嗣子,如《云阳幸家巷孙氏宗谱》明确规定:“异姓不得入谱,是乱我宗族也,如无子者,由亲房人继;亲房不能,由远房立继;再立不下者,同谱侄辈,年龄相当可也。”出继外姓者,便不书其后人。安徽黟县古筑孙氏家谱规定:“凡义子、赘婿为子者,凡娶再醮妇因抚其前妻之子者,凡出继他姓者,凡为僧道及卖为下贱者,并不书。
至妇人亡夫改嫁者,亦不书。”余姚孙境宗谱这样规定:“有赘居外姓,或随母出为他姓养子者,除作仆奴及倡优隶卒,永禁入谱外,其愿归宗者,细查源委,许其入谱。”
迁居要书始迁某处,后又迁某处,以明本族之分支。宗谱一般20年或30年一小修,50年或60年一大修。有靠富家所捐田亩作为修谱义田,也有向富户族众募捐,或按族人计丁摊派款项,而将所得有关产业、款项,派人经营生息以建祠、修谱。
所修谱分有数十份,各家族领有一谱,填注编号,敬慎收藏,遇每年祭祖之日,将谱送祠逐号查验,以举行隆重的祠堂读谱仪式。不得托故推诿,不如期送祠,违例则有罚;如有盗卖,查出合将领谱者议逐出族;如有遗失,要向族长说明原由,然后销除谱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