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法篇远涉帖 诸葛亮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书法艺术趋向成熟的时代。在他出生前四年,汉灵帝熹平六年(公元177年),首次把书刻文字称作“书法”。 这标志着作为交流工具的“写字”,与作为美学欣赏与实用相统一的“书法”,正式拉开了距离,并使后者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书法艺术。这时汉隶已成为别具风格的主导字体,同时又始创了草书、行书和楷书,使篆、隶、草、行、楷五体基本齐备。 诸葛亮喜爱书法,在青少年时代就进行过刻苦的训练,能写多种字体,篆书、八分、草书都写得很出色。 南朝•梁陶弘景是一位大书法家,他所著《刀剑录》记载:“蜀章武元年辛丑(公元221年),采金牛山铁,铸八铁剑,各长三尺六寸,……并是孔明书作风角处所。”。虞荔《古鼎录》记载:“诸葛亮杀王双,还定军山,铸一鼎,埋于汉川,其文曰:定军鼎。又作八阵鼎,沉永安水中,皆大篆书。” “先主章武二年(公元222年),于汉川铸一鼎,名克汉鼎,置丙穴中,八分书……又铸一鼎于成都武担山,名受禅鼎;又铸一鼎于剑山口,名剑山鼎。并小篆书,皆武侯迹。” “章武三年(公元223年)义作二鼎,一与鲁王,文曰: ‘富贵昌,宜侯王。’;一与梁王,文曰:‘大吉祥,宜公王。’并古隶书,高三尺,皆武侯迹。”北宋时周越所著《古今法书苑》也记载:“蜀先主尝作三鼎,皆武侯篆隶八分,极其工妙。”。 上述记载是可信的,特别是南朝陶弘景,距诸葛亮仅二百余年时间,他的见闻和记述应是有事实依据的。 宋徽宗宣和内府的《宣和书谱》卷13记载:诸葛亮“善画,亦喜作草字,虽不以书称,世得其遗迹,必珍玩之”。又说:“今御府所藏草书一:《远涉帖》。”这说明到北宋末期(公元1119—1125年)在皇宫内府还珍藏有诸葛亮的书法作品。 南宋陈思《书小史》记载:诸葛亮“善其篆隶八分,今法帖中有‘玄漠太极,混合阴阳’等字,殊工”。 从宋代开始,把 前人著名书迹摹刻拓印下来,以便流传,称之为“法帖”。这一则记载说明:在宋代诸葛亮的书法作品是作为有示范意义的“法帖”流行于世的。 诸葛亮在繁忙的政务和军事活动中,始终不忘书法。《常德府志》记载:“卧龙墨池在沅江县西三十里卧龙寺内。俗传汉诸葛武侯涤墨于此寺,因名。”我们知道,诸葛亮在常德一带活动的时间,是在赤壁大战之后,战事十分紧张频繁,可是他仍然不忘临池挥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