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族谱:是全族的公共谱书,如果放任个别人以自己的个人偏私、爱憎来扔掉或者保留族谱中的某些内容,这样的人,活着一定会被宗族厌恶,死去将会得罪祖先。
二、修谱:只要是我家族支派的人,即使是贫穷、低贱之人,也一定要记载在族谱中,因为子女的身体是祖先的遗体[2],不能被废弃;后人的本源不应当被湮没。只要不是我家族支派的人,即使是富贵之人,也不能被记录在族谱中,即使是神仙也不能享受我家族支派后人的祭祀,不是我们家族支派的人,不能被祭祀,因为他们不是我们一个家族的人。
三、世系:直着开列世次,横着开列支派。属于同一个父亲所生养的兄弟,以伯仲为排列次序;同一世次的兄弟,则以支派为先后次序。
四、原来的族谱记载某人“配某氏”,有“元”、“继”等字;现在只要写上“某氏”、“某氏”就可以了,看前后次序就可以明了谁是原配,谁是继娶,“元”、“继”字可以省略。
五、偏房所生的儿子,一定要特别注明,目的是让她的后人知道自己是由谁所出,不要忘记尊崇、奉祀、封赠等事宜。
六、行实应当详细记载。年代久远、难以考证、近代世人遗忘的行实,等后来修谱的人继续补充。
七、缺少后代的人,一定要等这人已经不在世,才能写“无子”,否则仍要写上他的名字,希望他之后有生育。
八、没有后代的人,这个人已经不在世了,就应该将他的名字附在昭穆[3]的顺序以祭祀。他的身下没有后代,但他的出生是有父母的,(站在他的父母的立场上看)世界上有因为儿子没有后代而忍心抛弃这个儿子的父母吗?况且只要是为人父母的,对于没有儿子的人尤其关心,所以修谱者应该体谅他们。(从整篇文章来看,应是强调修谱者要将本家族中没有后代的人记录下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