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

  北宋司马光的《家范》中十分强调母亲是家教的主力,他提醒“慈母败子”的历史教训,为母如只知一味地溺爱子女,而不加教育,将会使子女陷入不肖,成为无恶不作之人,甚至可能犯法,招来杀身之祸。此“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在他的《家范》中辑录了齐相“田稷母不受子献金”的故事:田稷任齐宣王之相三年后回乡,下属送他金百镒,田稷把黄金带回家献给了母亲。当田母知道黄金的来历后,立刻不快地说:“做人应当注意自身修养,做到品行高洁。为人要诚实不欺,不做不义之事,不取不义之财。如果你要孝敬长辈,应该尽心诚实地办事,否则就是不孝!不孝之子,不是我儿!不义之财,不是我应该拿的!你如真要表现你的孝顺,就把这些金子拿走!"田稷听了母亲一席话,十分惭愧,遂将金子全部退还了下属,并主动请了罪。齐宣王之道了事情的经过,十分赞赏田母的品行,褒奖了田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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