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家谱编写形式颇多,各有千秋。大致可谓两种类型,一谓苏式,一谓欧式。所谓苏式,即按先辈顺序排列,下辈一派述清;所谓欧式,即一祖五代为一述单位,再述另一祖五代。此次续修两种意见不分伯仲,最终还是按祖制形式即按苏式进行。

二、此次编写在原格式上略作了一点变动,以突出字号名,将原采用的字名字体变为黑体字,更为醒目。

三、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减少讹误,实事求是的修正历史遗憾。如帝号与干支不符和公元纪年与干支不符的,根据帝号年代,父、兄、子、妻之生卒情况逻辑不悖的予以修正。

四、沿袭一九八九年己巳续修原则,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男女丁均上世系册,独女必须上册,多女则根据自愿可酌情上册。女丁子女以蔡姓者则上世系册,以外姓者则不取,以免不睦。

五、由于历史原因或某些特殊情况,少部分宗人情况不详,编写时采用沿袭老谱资料和侧面了解到的情况予以简载,以留下届编修时提供线索,不致遗漏。记载与其宗亲情况事实不符者,当自行记叙更正,下届积极提供详实资料,以校讹误。

六、本次续修将有记载资料的几届编写采访人员均载入卷,一则对这些宗人的辛劳奉献以示彰显,二则对这些宗人的职责以示明确,各支各分采访、校对司职尽责程度如何。

七、本次续修编制的世系图,系世系简图,对无传的部分先辈则未列入,但世系册中可以查阅到其资料。世系图中均列了后裔举例和住址,以便区分同名之别。

八、本次续修编写采用全族统一模式,改己巳续修的32开卷为16开卷,春房原分二卷,现合为一卷,三分页次统一编排,房谱一套为首卷加本卷共二卷和一张二OO七年福建建阳全国蔡氏宗亲大会影碟一张。

二OO八年戊子仲秋


蔡氏族谱(春房)凡例

一、家志犹国之史,应传真纪实,保持历史原貌;本着追宗溯祖,辩别尊晚辈别,为本《志》内容之宗旨。

二、自古迄今之传记、遗著、诗歌、手迹、均详首卷,本卷不再赘述。

三、蔡氏子孙,瓜瓞绵绵,分布面广。本《志》仅就华容一支编辑成册。中途迁徙外地、年久失传而无法考证者,均未涉及,如良仁迁岳州,源铎迁步武县等。

四、春房名称之由:华容支明祖子一阮,其后裔原称长长房,现称元房,华容支光祖子三,名一春、一新、一清。一春公后裔原称长房,现称春房。一新、一清公后裔原为二房、三房,现称新房、清房。岳阳支称高房。

五、春房三份之称:一春公之重孙有三,名伯冲、伯溥、伯渊。分别群居于白竹圻、南竹山、三屋垸子麻堰垅,其后裔现分别称冲份、溥份和渊份,现因各房各份均参差散居、棋星密布,前以列“后裔分布”附后,供后人展阅和续志有极大之便。

六、世系册本应按冲、溥、渊长次顺序装订,因溥份后裔及篇幅占一半以上,为两卷厚薄一致,以便利续订,故将溥份作卷二,冲、渊两份作卷一装订。

七、世系册仍采用苏式,以冲溥渊三份分类,每派一辈清。如二十六世先字辈各份按长次顺序记载。

八、世系册,仍以父系制方式,头格为父派名,中格大字为本人派名,末格注本人字号、生日、文化、卒时、葬地。妻于夫后中格书姓氏。愿书名者,也可书名。按传统格式,未婚为“聘”,已婚为“娶”,卒则为“妣”。但此属静止之载。后可省除。

九、有无子而立兄弟之子,于本父母后注明某之过继某人。嗣父注明嗣子某,独生子须祧两家者,注明兼祧某人为子,并别起一名;独生女愿入志者,同样入志,格式同前。

十、老志上的望丁未出生者,未满十二岁而夭折者,本届均已删除,已祧一代而下代又无可嗣者,不予再祧。

十一、按老志记述文化状态,如“庠生”、“国学生”,现以大学为标准记述,以体现文化进化情况。职务、行业均不另载。

十二、一九四九年前用历史纪年,如宣统三年,民国三十七年,一九四九年后采用公历年,并采用农村习惯之农历记载。如须了解其公历日期,可自行换算。

十三、古为今用、适应现实,新资料不用八股文章,慨用白话文。改直排为横版,繁体字全部改成简化字。对老志资料仍保持原貌,不断句,不标点,对个别罕见字、新华字典上没有的字及所有印刷厂确没有模的字,不得不酌情、慎重更改。望阅者谅之。

十四、近代久无音信,或只自外出,或知而不详,或查无线索者予本人栏内注“远出未归,未详、不确。”以示并未中止。利日后补载,附表于卷末。

十五、世系图,采用简明易懂的直系示意图,因资金及篇幅有限,加之不少先人由于某种原因全无后裔,例如卷二中四一七页先锦与先凯之同源字祖先,当中连续四十三年无后,故无后者图从简。故称“世系简图”。但在世系名册中可查阅清楚。

十六、查阅方法:先予“后裔分布”中查得本人或兄弟的名字属何份,即可查到同名者,从字号、父名和生庚中即可鉴别。

十七、先人占长、排在前、先人在后,则排在后。名册按此顺序,世系图如此,后裔分布住址也是如此。

十八、世系图为查阅方便,在末尾注明勋字派人员之所属本份的页次、冲份属卷一页次,溥份属卷二页次。(渊份经办人予卷一的二四O页之后,坚持要求重设第一页起。故无法再标明人员页次编者特此注明。)

十九、观今鉴古,我房尚存一八六二年编写的老志两套和一九四七年编写的老谱十五套,均属我祖先之文化遗产、尚有部份资料,如约据、九贤遗著、本首卷未全部录入。存老志可珍藏参考。(老志已赠一套给县档案馆珍藏。)

二十、本资料截至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止,后增资料、请阅者自行增补入册。

二十一、先人象已载首卷,本卷仅摘录其中之象,赞词均祥首卷。

二十二、极个别不愿入志者,念同一本之源,以免失传、系侧面采访,不确之处,当无权责怪。

二十三、历届志书,讹错均有。如卷二之三十五页述巽之子三下代无考、卷一之三十四页述宾、述贤等子,下代无考。等等。加之本次汇编志,无专门机构,无固定地定,无正式时间。加之多人采访、汇集及多人校稿,加之时间仓促,讹错之处定有,望阅者谅之,并按《勘误表》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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