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

陆氏家规

金溪陆氏从始祖陆德迁迁至金溪,到南宋陆贺(陆九渊父),一直数代同堂,未分田亩,合灶吃饭,保持着“诗礼簪缨”的大家遗风,被称为“青田河畔樵农客,云林山下宰相家”。 陆贺父子进一步完善陆氏家规,使得“家道整肃,著闻州里”。先有陆贺的“采先儒之礼”,以礼治家;次有陆贺长子陆九思的《家问》,朱熹为之题跋云“《家问》所以训饬其子孙者,不以不得科第为病,而深以不识礼义为忧”;此外还有陆贺四子陆九韶制定的《家制》。    


《家问》现已佚失。《家制》原载《梭山日记》第八卷,后《五种遗规·训俗遗规》、《续修四库全书》等有所收录,包括《居家正本》上、下篇和《居家制用》上、下篇。在《居家正本》篇里,陆九韶主张居家必先正本,而其所谓“本”就是孝悌忠信、读书明理,而后方能为贤为智;在《居家制用》篇里,陆九韶根据《礼记·王制》篇所阐述的国家理财之法,指出家庭经济管理也必须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并特地为家庭支出制定了详细的规划。    


陆氏治家有两大特点:一是“鼓磬聚合,为歌寓警”。陆九韶把训戒之词编为韵语,供家人谒祖先祠唱诵。《宋史·陆九韶传》记载:“九韶以训戒之辞为韵语,晨兴,家长率众子弟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二是奉行“家国同构”理念,由家长一人主持家政,组织生产,众子弟轮流协助管家,余则各司其职,各有制度,使得陆家农、商、儒三业并进,成为金溪名门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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