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是新编地方志必须要有的。所谓凡例,就是 发凡起例。地方志的凡例是对 志书的宗旨、内容、体裁、结构以及编写中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说明。简言之,就是说明志书的宗旨、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再通俗一点,就像我国著名语言学家 王力先生所说:“凡例是作者认为应该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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