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文献

  已去世者,则在其名上写上谥称并加上“公”字,以示区别,沙县一带习俗,收养子若无族长六亲认可,不可上谱排字辈,否则会被骂为“出透的人”而遭岐视。排辈份除少数由祖、父辈临时决定外,大多是按先祖早已选定的排行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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