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续修家谱。
二、本次续谱,上限与1934年《王氏家乘》衔接,下限截止时间为公元2014年6月。人员生卒,年份采用公历,月日采用农历。
三、排版改原谱竖排为横排,原谱内容不变,需要断句、标点、注释者,一并进行四、新谱世系图仍按原谱一门、二门、三门三条支脉分别向后续接。原谱著女世系图部分,分别融人新谱世系图中,不再单列。原谱世系图中,名字下标“没外”、“失踪”者,仍保留,以便待考。移居外地者,仍保留,便于今后联系。
五、新谱续入女儿、媳妇。媳妇标明娘家地址和家人姓名,出嫁女儿标明出嫁地址和丈夫姓名。
六、新续人谱内人员,注明出生(卒)时间。原谱人员能弄清出生(卒)时间者,包括妻子出生(卒)时间、娘家住址和家人姓名者,亦注明。过世者可注明生卒年月日,在世者只注明出生年月。
七、同父母儿子、女儿,分别按长、次、三依次排列,媳妇随其丈夫排列,女儿后边注“女”。
八、女儿后代一般不续人新谱中,如男到我族女家落户并随王姓者,按照自愿原则,可续人谱中,并注明男方姓名、来自何处。
九、出继者,除记在继嗣者名下外,同时记在原父母名下,后代随继嗣者接续。
十、规范使用汉字。实行户口簿、身份证制度以后的人谱人员,其名字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