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瑗(606年—659年),字伯玉,京兆三原(今陕西三原县)人,唐朝宰相,刑部尚书、秦州都督府长史韩仲良之子。贞观年间,累官至兵部侍郎,袭爵颍川公。永徽三年(652年),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监修国史。永徽六年(655年),拜侍中,兼太子宾客。高宗废后时,韩瑷与褚遂良极力反对。显庆二年(657年),为许敬宗、李义府所谮,贬振州刺史。显庆四年(659年),又被诬陷谋反,处死,年五十四。神龙元年(705年),中宗遵照武后遗制复其官爵。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韩瑗的祖父韩绍,隋朝时曾任太仆少卿。父亲韩仲良,武德初年任大理少卿,参与《武德律》的制定,贞观年间,位至刑部尚书、秦州都督府长史、颍川县公。
韩瑗少年有节操,博学有吏才,后来在贞观年间,累官兵部侍郎,后袭父爵为颍川公。永徽三年(652年),高宗李治任命韩瑗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监修国史。永徽五年(654年),加封银青光禄大夫。永徽六年(655年),担任侍中,兼太子宾客(当时太子为李忠)。
反对废后
当时,高宗想废黜王皇后,立武昭仪(即武则天)为后,韩瑗反对。同年,唐高宗拟将武昭仪升为宸妃(仅次于皇后),当时韩瑗和来济阻止皇帝:“宸妃古无此号,事将不可。”高宗因此没有施行。
武昭仪指控王皇后和她的母亲柳氏用巫蛊之术诅咒皇帝。高宗开始召集宰相讨论废立皇后的事。司空李勣没有参与;唐高宗的舅舅长孙无忌虽然没有表态,但支持褚遂良的意见;于志宁没敢说话。韩瑗痛哭上书:“皇后乃陛下在籓时先帝所娶,今无罪辄废,非社稷计”,又言“王者立后,配天地,象日月。匹夫匹妇尚知相择,况天子乎?《诗》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臣读至此,常辍卷太息,不图本朝亲见此祸。宗庙其不血食乎!”高宗不听,将褚遂良贬到潭州(今湖南长沙)。年底,高宗废黜王皇后,立武昭仪为皇后。不久,王皇后与萧淑妃被武后杀害。
武后被册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表彰韩瑗、来济,说他们虽然表示反对自己为后,但还是忠于国家的表现。韩瑗、来济不敢接受,并且屡次请辞,但是高宗没有同意。
被诬谋反
显庆元年(656年),韩瑗为褚遂良求情,说褚遂良忠心辅佐高宗父子:“遂良受先帝顾托,一德无二,向日论事,至诚恳切,讵肯令陛下后尧、舜而尘史册哉?遭厚谤丑言,损陛下之明,折志士之锐。况被迁以来,再离寒暑,其责塞矣。愿宽无辜,以顺众心。”
高宗对韩瑗说:“遂良之情,朕知之矣。其悖戾好犯上,朕责之,讵有过邪?”韩瑗回答:“遂良可谓社稷忠臣,臣恐以谀佞之辈,苍蝇点白,损陷忠贞。昔微子去之而殷国以亡,张华不死而纲纪不乱,国之欲谢,善人其衰。今陛下富有四海,八纮清泰,忽驱逐旧臣,而不垂省察乎!伏愿违彼复车,以收往过,垂劝诫于事君,则群生幸甚。”唐高宗不纳其言。韩瑗因言不得用,忧愤上表,请归田里,唐高宗不许。
显庆二年(657年),许敬宗、李义府诬告韩瑗与褚遂良(时为桂州都督)图谋不轨。于是,韩瑗贬振州(今海南三亚市)刺史,终身不许回京,褚遂良贬爱州,柳奭贬象州。显庆四年(659年),许敬宗诬陷长孙无忌与韩瑗、柳奭、褚遂良谋反。长孙无忌被逼自杀;褚遂良已死,夺官爵;韩瑗、柳奭处死。命令下达以前,韩瑗已死在振州。行刑官命人开棺验尸,之后返回长安。家产被籍没,家族子孙发配岭南。
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去世,中宗遵其遗命,赦免褚遂良、韩瑗、柳奭和他们的家族。
据史籍记载,自唐迄明,被封建王朝贬谪、流放到崖州的贤相名臣,以及各种原因留居水南村的社会名流就有10余人。最先来到水南村的汉族名宦是唐高宗朝宰相韩瑗,显庆2年(657年)被贬为振州刺史,显庆4年卒于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