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

潘祖荫:字伯寅。江苏吴县人。年十七应顺天乡试挑取誊录。年十九以其祖太傅潘世恩年八十赐寿恩赏举人。咸丰进士,光绪元年授大理寺卿,署礼部右侍郎。次年,署刑部右侍郎、补礼部右侍郎,兼署工部左侍郎。四年,调户部右侍郎,仍兼署工部左侍郎。五年,转户部左侍郎,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擢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衔,调刑部尚书。著有《四本堂文集》二卷、外集二卷,诗无专集,《晚晴簃诗汇》自《癸酉消夏南苑唱和集》中录存二十余首。辑有《癸酉消夏南苑唱和集》一卷等。
潘宗耀:字绳武,号虹桥。清代永嘉人。嘉庆六年举人。历丹徒、江浦知县,士民爱戴。有《五梅一研斋诗钞》。
潘子忠:广西岑溪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参加广西百色起义,担任中国红军第七军的基层干部,随部投入创建和巩固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30年红七军集中河池整编,任连长,随主力北上,转战桂黔湘粤赣边。参加湘赣苏区的第二次反“围剿”作战。同年进入中央苏区,他历任红七军副营长、营长、红三军团某团副团长,率部参加了中央苏区的第三、四、五次反“围剿”作战和红一方面军长征。调任某师特派员。1935年夏,在四川过草地途中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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