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年代的街道,盛得下所有故事”文化学者余秋雨曾如此说道。
一个小山村,静谧地坐落在山脚下,不知是何时所建,现在也无从考证。而我的外祖父就居住在那里。七十余载,岁月悠悠,“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成为了他生命中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他处在深山中,却看尽了世事,也守住了那一方土地。
一 工分
外祖父出生在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他自小便随着父母在田地里干农活。1960,他16岁,正好遇上了国家大饥荒,他说这辈子,他都忘不了那种感受:当一个个亲人因饥饿与疾病在面前死去的时候,自己却又无能为力。
寒假回家,我向外祖父问起了那段往事。
“外公,在60年代初的时候,你们也是在集体公社里干活的吗?就像我们高中历史书写的那样:集体劳作?”
外祖父坐在长凳上,不紧不慢地说“是啊,那时候,我们村也搞人民公社,村里还被分成了几个生产大队呢,每天大家都是按时出工,按时收工。大人和青年都要去,只不过得到的工分不同。”
“工分?是用来登记你们干活的时间长短的吗?”我好奇地问道,因为在初中上学的时候经常听老师提起,但又并未真正了解。
“工分的情况是这样的,你听我说,”外祖父挪动了他的位置,接着说:“在那时,我们农民是没有自己的土地的,因为搞了公社后,土地都是公家的,所以我们就入社去集体干活,这样才能得到粮食。而每天不论是在田里插秧也好,耕田也好,都会有人监督登记—早上到的人就会得十个工分,下午到的人就会得五个工分。劳动结束后,大家就会在一起吃集体伙食。”
“那会不会有人怠工或是偷工呢?”我谨慎地问道。
只听外祖父语气坚定地回答说:“没有,至少在我们村是没有的,当时干活是有人监督登记的,而且大家也都明白,干活对家里意味着什么。”
沉默了一小会儿,我又接着问:“外公,您刚刚说的吃集体伙食是不是我们经常讲的吃大锅饭?”我的目光静静盯住他。
“是的,就是吃大锅饭,”外祖父的语气忽而变得略微低沉起来:“也就是在刚开始的那几年,不少人饿死啊!”
确实,外祖父说得没错,1958——1962年,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的失误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粮食减产,农业收成少,不少地区因为没粮食而饿死的人不在少数,据官方统计这一时期非正常死亡人数达到了1619.92万(国家统计局资料)。(而80年代出版的《中国人口》中显示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098万)
尽管知道历史背景,但我还是想问问外祖父当时具体的情形:“外公,不是可以吃集体伙食吗?还能凭工分拿粮?”
“哎,没收成,又有自然灾害,人那能熬得过”外祖父叹了口气,说:“当时工分也不是立马可以拿粮的,只有到了年终才能,而且啊,当时是一年中百分之七十的粮食是用来分给队里各户的,百分之三十才是凭工分来抢粮的,可想而知,我们家里能有多少存粮,并且当时还宣传“大炼钢铁”,村里很多人都拿家里的铁锅,铁瓢等去融了。现在想想,就像做梦一样!”
我沉默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想安慰或是想感慨,似乎都不合时宜,在一个顽强的生命面前,心中只有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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