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修复秦氏万户侯陵园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0年十月以来,四川省石柱县回乡探亲台胞秦景德,曾写信给我市台办,并多次委托同族堂弟石柱县马武中学教师秦成德与我市长顺乡政府、文斗区公所、市民委、市委统战部,市台办联系有关事宜。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文化局、市台办、文斗区公所在对秦安司古墓遗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参看新修陵园的设计方案后,认为修复秦氏万户侯陵园很有必要。一是秦氏家族是川东、恩施土家族重要支系和重要组成部份,与利川、石柱、咸丰、彭水等县市土家人有着不可分割的民族渊源和历史文化,对研究我市土家族历史有着重要价值。二是经考证,秦安司葬于长顺坝(今长顺街上,过去叫长滩坝),不仅有文化记载,而且今长顺村4组秦安司陵墓残址仍存留有墓基和陵园围墙条石基础。三是台胞出钱在我市境内修复秦安司陵园,对于继承优秀历史文化,做好统战工作,促进海峡两岸文化,经济交流和友好往来,加强民族团结,提高利川特别是长顺知名度,开发建设长顺,增加我市文物景点和旅游景点等方面均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该陵园的修复、涉及到两省数县的关系,涉及到海峡两岸同胞的意愿,涉及到当地政府、村民关系、土地城乡建设规划、文物保护、管理等问题,回此,我们建议:
1. 同意石柱县台胞秦景德捐资并委托承办人秦成德等在长顺乡长顺村4组秦安司古墓遗址上以陵园形式修复秦安司古墓,其规模在现有可能条件下恢复原貌,设计方案、应经我市文管部批准备案。
2. 长顺乡政府要做好设调、宣传工作,修复方不得借此搞封建迷信和宗族活动,当地村民应积极支持修复工作。
3. 土管部门依法批准土地使用手续,并按程序报批免征原有陵园遗址范围的土地使用税费。
4. 陵园修复竣工后,承办方连同有关资料交由利川市文物管理部门管理。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长顺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