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明:(公元1914~今),原名郝克勇,陕西临潼栎阳镇郝邢村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少将。
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8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被派往国民革命军第十七路军三十八军任中共工委委员、书记,第三十八军教导队队长、直属搜索连连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处长,骑兵第六师政治部主任,第一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部长兼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西藏工委副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驻班禅行辕代表,西北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西藏工委书记、书记处书记,西藏军区副政治委员、第一副政治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80年后任陕西省第四届、第五届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党的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为实现汉藏民族团结、和平解放西藏,做出了重大贡献。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他一生中曾多次受到毛泽东的接见,后改名为“范明”也是因毛泽东建议而为。著有《关于唯物辩证法与中医辨证施治的探讨》、《新西游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