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谱以“敬宗收族,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顺脉络,教育后代,耀国荣族”为宗旨,运用历史唯物史观记述族情,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鞠氏风貌和支派特色。
二、续谱原则:
一旧谱照录,旧谱中的错误之处不进行更改,设考证栏目详细罗列错误之处。
一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衔接有序。期间有未尽明确者,暂存间断代考,不采纳无根据之推断,以尊重史实。
一客观反应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注重史料稽考,力求资料丰富。
一各房人众,取字命名难免雷同,卑犯尊讳改卑不改尊,生犯死讳改生不改没,微犯显讳改微不改显,若房异支分者不拘此例。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三、本谱纪年原则:
一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公元纪年补注;
一新谱涉及之纪年,凡属清宣统三年以前之纪年,沿用朝代年号纪年法,用括号加注公元纪年;凡属台湾省三十八年以前之纪年,以民国某年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以公元某年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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