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秩事

祖宗次序自始祖而下 長支居首 次支次之 三支再次之 無论有幾支皆如之

子孙次序不论年龄 亦各依其上世行列編定 以便检閱

絕無子女名行無聞者 只於子字下書名 更不於再世起例復書

嫡母繼母雖無子女皆書庶母有子女亦書

婦人以從一為正改嫁者不書    

年幼尚未婚配者姑書其名以俟續修

承祀子仍分註本生父母名下示不忘所本也

原配繼配有子者各於生母下書生子某名示不忘所自出也

绝嗣無子若係異姓承繼只於某祖名下書某姓承繼總立子孫亦不载譜内示不亂宗也

凡配偶及姻親門閥悉载谱内

科贡庠生校宦遊事詳註其名下以見先人重讀書之報云

妇人行節昭章者備載於譜以垂不朽

凡男配女適或某州某縣某里某莊及某姓名皆宜

書明以免後人疑问不知者姑亦闕之

先人處世縱未宦達至其德行品誼卓有可傅堪為後法程者備載於譜以示後人則傚

士農工商皆係本業後世子孙有竄身隸卒甘為人役者許族人執譜逐之

先人坟墓子孙所以將孝思也或葬老瑩或葬新阡皆宜書明其地

族眾移徙必書某年某月迁某州縣恐後世失傳不知為一脉也

族繁長幼辈次不等不能预留子孫多寡地步若再添人丁只於本生父下書某子某名以便續修

譜碟之作傳家之典也後人有業儒而能修譜者宜照定前式别其支派定其位次附於舊譜之後切勿苟且了事視家承為細故也

譜碟之失主世系之迷後人宜各珍藏一本俟後人續修之慎勿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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