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族谱的样式是先书总支后书分支,这是为了便于查看。

  2. 凡是履职过例如科第、贡生、监生等官职的一律要在族谱中记录下来,以刘芳后世。

  3. 没有亲生儿子但有过继为后的,应该在被过继人的生父和养父名下详细记录情况。

  4. 抱养外姓为子的,必须在抱养人名下注明,以便日后被抱养人归宗时知道自己的出处。

  5. 凡是属于义子的,生不能书于族谱,死不能进入宗祠,因为要明晰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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