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外公出生在一个深山小村,有多深呢?从县城到乡场上是23公里;从乡场上到村里是6公里。1950年,18岁的外公不知道,这一年将会如何摧枯拉朽地改变他一生。那年土改开始,每个村子(那时叫公社)都要求完成斗地主的指标,曾外祖父家里曾经雇过长工,所以他们公社的指标就落在了他头上。除了被斗倒斗臭,40岁的曾外祖父还要接受劳动改造。所有无产者农民吃过的苦,这些“地主”们通通要吃回去。公社挖山采石,“地主”们就要用背篓搬运石头。不过他们并不是像干活背玉米背柴那样,先把石头装在背篓的筐里,再蹲下去、使劲,一鼓气站起来。而是背着背篓,由民兵直接往里放石头。遇到不对付的,民兵会故意用力砸,“地主”一个踉跄仰倒,后脑勺不是磕到竹筐,就是磕到石头,也有人直接磕死的。“地主”家里的地,产的所有粮食当然是充公。据我们县的县志记载,1951年,全县“土改胜利果实”缴收公粮207万斤(没有同年总产量的数据,不过1957年全县总产量是5719万斤)。“地主”也会被分派看管仓库的工作,外婆说,平时民兵是不管仓库的数目的,不过到了年节,民兵会故意说“地主”看管的仓库短了斤两,一口咬定是被“地主”偷了,“地主”被打一顿,继续交代问题,民兵呢,就可以没收“地主”分到的用来过年的一斤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