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迹故居

  高氏家族墓地,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葬类,编号250/-302006525国务院公布。时代:明。地址:浙江省乐清市。

  

  高氏家族墓地位于浙江乐清北白象镇高岙村高岙山西麓。墓地前临祠堂溪,北依高岙山,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高氏家族墓地从元末到明嘉靖年间逐步建成,由高守祥墓、高乃羡墓、高乃闾墓、高梅月墓、高兰室墓、高友玑墓(其祖、父及四子)等组成。其中高友玑墓规格最高

  高氏家族墓地依山并环宗祠而筑,布局独特,左昭右穆的顺序体现了辈分的差别。尤其是高友玑墓,做工精致,典雅肃穆而且形制独特,是研究明代品官及家族墓葬制度的重要实物资料。

  

  高友玑(14611546年),字肃政,乐清茗屿高岙人,明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进士;由刑部郎中出任九江知府,后屡被擢用,调任广西参政、陕西布政使,又升为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因反对权贵被罢官,后又复任副都御史,总督漕运。高友玑持身清谨,公正廉明。至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晋升南京刑部尚书。翌年因病还乡。死后赠太子少保,谥襄简。所著有《南屏遗稿》。

  

  高氏家族墓地坐东朝西,墓葬分三组:中间一组自右至左分别为高友玑及其祖父、父亲墓;左边一组为高友玑长子、三子墓,右边一组为高友玑次子、四子墓,按左昭右穆礼制排列。三组墓各建神位牌楼,均为四柱三间牌楼。两侧对称设立神库、神厨、照壁、翁仲(文臣)、碑亭、华表以及石象生等。碑亭用五铺作双抄偷心造,正脊和吻兽尚完好。碑亭内分别立有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严嵩撰《明故资政大夫刑部尚书赠太子少保谥襄简高公墓志》碑及《准予请祭赠谥碑》。另有华表一对,牌坊两座。

  高氏家族墓地整个建筑群均用块石雕凿而成,仿木构形式,制作精美,浮雕生动。

  

  到了乐清,才知道这个县级市地盘不小。从仙溪镇南阁村的南阁牌楼群,到北白象镇高岙村,绕过了半个雁荡山,走了不近的一段路。到高岙村后,很快找到尚书石牌坊,然后往高岙山方面接近,一路询问,在放学的小学生的引导下,终于到来墓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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