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衍忠整理
2015-02-26 20:28阅读:48
杨氏族谱——长支·二集之
凡 例
九、修谱式例
续及五世,用一提纲,盖遵古人五世则迁之义也。
一式,自始世每辈平书,绪及九世,分支绪之,仍每辈平书,盖遵古人本支百世不易之义也。
某名二字用大书,顶格写,并配氏姓字与某名次字平书,不可书於某名之下,为乾坤并尊。姓氏书於左,低一字者,盖遵古人夫妇有别之义也。其余等字用小字,於某名后低一格写,以便抬头。某名之后须隔一格再写某名,以便添注且不蒙混,此是五世一提之式也。然,分支续每辈平书,书配氏之式弗如也。以一行分三格写之,顶行某名用大书,书配氏二字,闺门父名用小书,盖遵古人夫妇有天地阴阳之义。行末格用小字写生几男几女,庶不混不淆,阅者亦易了然。
分支之处,必须绘图令阅者易晓。
分支之后必此支完,然后再续他支,亦各从其祖之义也。
支派宜明,知之悉者载之,有所疑者缺之,不敢稍涉诞妄,以启疑似之见。
功名宜实录之於本传,之其人确有可凭者书之,不敢妄为所载,以招掩耳盗铃之谤。
养子义孙不许入谱乱宗。凡娶再醮之妇,携子而来,怀娠而生者,概不收录。即异姓而继吾族之嗣者,并从削除。
外戚不可妄载。凡配氏之父,女适,夫爵禄名讳知者书之,不知者缺之,以依信史之例。
旧谱,序文具朴实之古风,列传有良史之遗,直敬录原本,不敢稍为增减,以炫后人之长。
制行甚劣者,点之,不许入谱。非恶恶太严也,亦恐有玷先人焉。
有功名者,有善行者,著之必详,不第善善从长也,亦谓其有光於前也。
某名之后,必标明配何氏,生几女,适何室,亦不忘外戚之意也。
名字有犯先人之讳者,略为改易,但从其音不从其字。有重名者亦如是焉。
有一人二名、三名、家名、外名者,必一一标明以备考证。
外戚有系杨氏者,改为扬氏或羊氏,以讳同姓,此先人旧样也,谨遵之。诚以凡同姓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某名之后,生者为子,继者为嗣,双祧者为双祧子,而本生之后,本名之下亦必注明,令阅者一览即知。
某名之上,惟提纲之名用小字注清,其余不必多赘,以其重复无益也。
注:
配氏:所配夫人的姓氏。
再醮(jiào ):再次结婚。
——录自杨氏长支谱初集 杨衍忠断句整理并注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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