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四语,当终身服膺。
二.举止要安和,毋急遽怠缓;言语要诚实,毋欺妄躁率。
三.见人之善扬之,见人之恶掩之。彼之于我,亦如是矣。
四.内外亲族,无论尊长同列,皆当以礼接之。毋得简傲笑谑,不恭不敬。
为人处事
五.饮酒随量,不可过度,以灭德丧仪
六.讨租讨债,宜善言催取。彼贫民岂无羞恶?遽出恶言,在我亦有所不忍。
七.日逐衣食及冠婚丧祭、亲故往来,量入为出,务从节俭。毋暗举债息,外示有余。
八.书画要时时收拾,毋轻假人,俾狼藉毁失。
九.买田,须择有水有佃户处,否则抛荒赔税,贻患子孙。至于卖田之人,定因缺乏,田价宜公平,勿用轻等色银,使其亏损。
十.营造房屋,先须打点物料完备,又量我衣食有余,方可鸠工。如轻信他人言,遽兴土木,室成而用竭,悔不可追。大厦尤不可妄建。
交友治家
十一.交友,所以辅德也。须亲直谅、多闻者,远便僻、柔佞者。
十二.凡邻里亲故,平昔善良,倘有婚姻丧疾应助者,即量力助之。毋慕豪侠之名,轻意肆志,贻忧父母。其无赖之人,当敬而远之,一与交游,为患不小。
十三.人之生死,秉于有生之初。世俗愚昧,多倾家荡产听于巫祝,深可悯笑。神聪明正直,岂邀人祭祀,以为祸福?戒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