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次修谱是继1929年(中华民国十八年)续修族谱后的第十一次续修。对前谱的基本内容不作改动,而对其成书前的遗漏族人进行补入,对明显的错误适当纠正。

      二、以原谱名录为基础,对第十次修谱以来出生的杜氏男女,不分年龄长幼,统编入谱。

      三、字体:老谱的部分名字仍沿用繁体字,其余名字和行文一律使用简体字,并加注标点符号。

      四、婚姻状况分四种情况表述。男性元配用“配”,元配亡故再娶用“继”,离婚再娶用“续”;女性已婚用“嫁”。

      五、收养抱养和随母改嫁入杜门的子女、男性入赘的子女、被收养抱养和随母改嫁入他门的子女,凡姓杜者,一律按规定登录入谱。

      六、名录格式沿袭原谱格式不变。新修编部分,在同一世序栏目中,按先男后女、先长后幼的顺序,自右而左予以登录。

      七、新修编部分,在名录下方增加个人简介和配偶名讳及简介,以作史料。入谱内容为:姓名(字、号)、出生年月或生卒年月、学历、职称、职业、职务、荣誉、著作、住址等。

      八、登录文化程度限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登录职称限中级及以上。

      九、迁居外地,居所不明无法联系者,以“失考”示之;知其地址联系不通者,载录其地址,以“无考”作记,留待后人续补。

  

0.12061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