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宗谱是家族的传世之宝,记载着家族的兴衰文化。只有定期续修宗谱,才能保持有效传承。

  2. 抢救宗谱,其实是抢救家族文化。各界贤达栋梁的选择,决定着宗族的兴衰。积极配合提供修谱资料,提供合理的抢修资金是每个族人光荣的义务。

  3. 对于老谱出现的错漏之处,我们将及其慎重的予以考究订正,力求全面,准确,完整的传承老谱。

  4. 凡在世老谱记录人员不论性别,年龄,信仰,职业,血缘,收养,赡养,姻亲都有责任提供准确的续谱资料。

  5. 极个别不愿意入谱者,在族中长者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将在其祖辈名下照实记录:不愿入谱。

  6. 世系排行顺序如下:长子,次子,3子,4子……长女,次女,3女,4女……先嫡后继,对继子继女也可根据其父母和本人意愿记录。

  7. 婚姻以婚姻法为准,本谱不予以干涉和建议。

  8. 女到男方落户,男为娶,女为嫁,并按女次从男为大原则,所生子女也以次从男方为大原则。

  9. 男到女方落户,女为招赘,男为入赘,男方世系次从女方,其子女次从女方。

  10. 以国法处理婚姻财产关系,本谱不做建议。

  11. 本族出继他人子女,原则说明出继何处,出继何姓。收养关系则依据其本人及父母意愿。

  12. 老谱注明关系新谱予以尊重,新谱关系以传本支为大原则,对无争议之承继关系也予以记载。

  13. 对老谱记载之帝号,年号,干支予以尊重,若有争议本谱可作加注。

  14. 在世族人出生以户口,身份证为准,有异议本谱予以说明,但不具备法律依据。

  15. 去世的族人以近亲申报为准。

  16. 老谱记录历史地名予以尊重,本谱予以注释。

  17. 新续地名按新地名记录,对已废止地名不予采用。

  18. 定稿后发现错漏之处用勘误表纠正,禁止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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