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凡本族血脉,有名字的男女成员都上表。

二、名字为谱名,有曾用名者注明,

三、名下详登生卒年月日、学历、职业及配偶姓名、配偶父亲姓名籍贯及生子女姓名。

四、抱养外姓之子女,改姓李者上谱,注明(继子、女),不改姓李者不上谱。

五、结婚带来子女改姓李者上谱(注明随父或母来),不改姓李者不上谱。

六、招婿生子女,改姓李者上谱(注明随母姓),不改姓李者不上谱

七、已离异的配偶不上谱一

八、上谱顺序,以世辈先后排序,同世辈按门户长幼排列,同门户按男先女后再依年龄大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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