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

  小虢的地望、族属和灭亡

  春秋初年在西虢的故土仍有一个名“虢”的小国。《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初县杜、郑,灭小虢。这说明春秋初年秦武公初行郡县制时灭掉了一个名“小虢”的国族。《后汉书·郡国志·右扶风》有杜阳县,刘昭补注:“《诗谱》曰:周原者,岐山阳,地属杜阳,地形险阻而原田肥美”,在今陕西麟游县西北。 “郑”即“郑宫”之郑,在今陕西风翔县北。可见,春秋时小虢的属地在今陕西麟游县西北和凤翔县北部,仍在西虢的故土之内。《史记·秦本纪》《正义》引《舆地志》云:“此虢文王母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按:此虢灭时,陕州之虢犹谓之小虢。又云:小虢,羌之别种。”所谓“陕州之虢犹谓之小虢”,见《汉书·五行志》∶“是时虢为小虢”。春秋中叶,陕州之虢行将灭亡时虽已沦为小国,但《左传》、《国语》诸史籍仍称其谓“虢”,谓之“小虢”者,乃汉人所为。因此,当时的“小虢”明指“杜、郑”之虢,不应与陕州之虢相混。这说明文王弟虢叔所封的西虢,在西周晚期东迁后,留下的一支仍居于原地,直至春秋中叶秦武公初行郡县制时才被灭掉。但是,这个“小虢”的族属,也有可能是西虢东迁后,其地被羌戎所占,因居西虢之故地,而“陕州之虢”尚存,故名之曰“小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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