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之以史,铭诸以文,黜职失土,忝辱祖先一、敦孝弟:人生两间,父母之恩爱,不可或忘,兄弟之情谊豈容偶忽,苟讀蓼莪而竭力,(言哥)棠棣而孔懷,則為人之大本立也,我族有忘本滅倫者,公同議處。
二、定尊卑:幼之於长,入則授几,出則奉杖,揖拜必恭敬,語言必谦逊,行坐必随隅,勿以富贵相加,勿以賢知相先,斯和樂之中,體统存焉,族中卑幼倘有欺侮尊長衆云大甚,當以家法正之,属在服内者尤重。
三、教子弟:自少而壯,光陰瞬息,父兄之督責,贵乘時以加嚴,秀者課以詩書,朴者授以耒耜,勿使遗本而逐末游手而好闲,必士農工商,各居一業,若教之不早,凡作奸犯科之事,妄為之而不顧是非溺爱之過欤。
四、端品行:心凛正直身守範圍,自不同流而合污焉,有附势以趋利,苟無耻一時,即抱愧千載,族中人倘有不體德意,入於下流者宜重责懲之也。
五、粛閨門:一家之中,男女攸分,规矩宜講,禮曰:叔嫂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閫,内言不出於閫,所以厚别也,夫妻必相敬如賓,鳏寡以冰霜立節,如此男正乎外,女正乎内,男女正而家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