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州《孙氏家训》十条
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二、丧葬必遵家礼,随家道之丰歉勿奢俭致敬致哀。
三、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春露秋霜君子履之必有凄怆怵惕之心。每年庙祭墓祭必于春二月,秋八月择日,各具衣冠同集宗祠庙,祭墓毕必有酒食,一以展孝敬之思,一以联敦睦之宜。
四、和睦九族,念祖宗一派流传各宜相亲相爱,勿恃强凌弱,勿以智欺愚,有事告于同族处分。不可因小忿构讼有伤族好。
五、尊卑长幼礼节不可紊乱,疎忽不讲。
六、居家宜戒奢靡,崇勤俭,或耕或读,务正业,以培根本。
七、居心要存仁厚。勿事残刻奸巧,上亏祖德,下剥削子孙。
八、平日宜敬师傅,亲正人,不可呼朋引众、聚饮赌博,有坠家声。
九、族中子弟有聪俊者,宜敦品读书以期上达,不得问外事交接官府。
十、婚姻要择门第,不许论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