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1090年—1138年),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陕西西安),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陈与义师尊杜甫,也推崇苏轼、黄庭坚和陈师道,号为“诗俊”,与“词俊”朱敦儒和“文俊”富直柔同列洛中八俊。陈与义在北宋做过地方府学教授、太学博士,在南宋是朝廷重臣,又是一位爱国诗人,其主要贡献还是在诗歌方面,给后世留下不少忧国忧民的爱国诗篇。存词19首。曾在余杭任太傅幕僚,后被宰相赏识,因而升迁。
严羽《沧浪诗话》在“以人而论”诗体时,将陈与义的诗称为“陈简斋体”。“简斋体”的早年流连光景之作,观察细致 ,描写生动,饶有情趣。善用直致、浅语入诗,重意境,重白描。后期的“简斋体”取法杜诗,得其沉雄之韵,规模宏大,声调浏亮;对仗着重上下句之间气脉的内在联系,潜气内转,意境圆融,风格雄浑沉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