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谱定名:阜宁陈氏宗谱。

  二、先祖画像刊于卷首,并附生平简介,以供裔孙瞻仰。

  三、祠图及宗祠简介、墓图及墓志铭随刊于先祖画像之后,以资纪念。

  四、本谱世系断自兴一公为迁阜之始祖,三、四世始分六门;按长幼次序记载先后,首西门,次南门,次东门,次中门,次中南门,次北门。为了解自之所出,根据有关史料,将世系上溯至黄帝。列有源流世系图及传承脉络,使后世裔孙对先祖有个系统、完整的认识,为研究考证我们阜宁陈氏祖源提供参考资料。

  五、本谱仿欧谱例,五世为图,终而复始。按房(或祭)分辑,便于查阅。

  六、名行谱据图按世依次而列,按房(或祭)分辑。一律书名。有字号的则需要详记,如犯直系祖讳的需易之(用同音字代替)以示敬长。详叙生卒时间、配偶、子女、较高学历,有事迹可传的载之,但不得稍涉附会。

  七、原配书前,继配书后。所生子女,依次书之。

  八、已婚书娶,丧偶为配,初婚为原配,再娶为继配,离异或再婚的亦书。

  九、终生未娶的书无娶。殁而无子,未立继者书无嗣。

  十、男女一律平等,女子同样入谱,其所生子女亦可记载,只作传人记录,不作世系沿袭,如果其子女以陈为姓(女婚男嫁)应作陈氏世系沿袭。

  十一、子随母来,及抱养、收养、领养子女,凡随其养父姓者书之,否则不书。

  十二、女嫁曰适,未嫁曰字、未字曰待字。男故称公,妻故称孺人,童殁为夭,年轻无子女殁为早殇或早逝。

  十三、生卒时间,按传统记农历时间。

  十四、凡立继者必于其所生父母名下书某子出继,同时在嗣父母名下书某子入继为嗣。出继他姓者准其归宗。

  十五、陈氏宗谱,异姓不得列名行,陈媳随夫名下记述。若女婿、外孙有业绩,应予以相应名下简书。出赘、寄养准许归宗,惟必先留名于谱,以备查考。

  十六、妇德可法于家门者,必备载之。书其懿行,以嘉其范。

  十七、迁徙远处,住址不清,或世系不明者,均附谱末以备查考。

  十八、资助者,按房次刊载表彰,以示来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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