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谱规训

  盖谱牒, 为合族之史册, 祖宗受姓, 自何期, 吾侪分派于谁枝, 非谱书莫识某从来, 所关非细故也, 不拘轮流存拾, 择人存拾, 倶该公众对锁, 递年限期, 开封晒晾, 以防虫蠧。 夫存谱, 不以人之贵贱, 为轻重, 不以家之贫富, 为弃取, 必择素行谨慎, 关心火盗者, 为之。 逢晒晾后, 合族齐集公所, 聚尊长上坐, 卑幼者, 依次侍立, 命贤子弟, 捧书诣前, 展卷同阅, 一则视蠧破与否, 一则讲明谱例, 令合族人咸知, 始祖受姓何期, 分派开基何朝、 何公、 何乡、 何里, 贤豪杰士何名, 常记于心, 内外人问, 可以随问而答, 亦见谱之有益于世道也。 倘有谱为具文, 不知小心秘存, 有时需用,  悔之无及, 责之无益, 先将言尽, 存谱者, 或有与人私阅, 公众议罚, 至漏出与人抄写, 即属私通盗卖, 责罚轻重, 公议施行, 但事必从实, 不得狭嫌避诬, 构影图索, 如报知者, 有假公报私, 情弊查觉倒责, 勿贷。 此是儿孙, 啟查坟墓坐字, 祖上年庚, 房序世裔, 合族要务, 万世基业, 不得不若是, 之严谨也。

   

                公元八九年已巳岁次春仲月

             修谱董事: 昌祥  良树  良书  仝订

                    龟洋   陈罡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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