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
【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 部:古代中央主要行政机构。隋初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代沿用,元统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各部独立,相沿到清末。其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
吏 部:六部之一。主管官吏任免、调动、封赏、改核等事。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汉末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都称为吏部。置尚书等官。班列秩序在各部之上。
户 部: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中央六部之一。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又有尚书民曹,亦户部之职。三国至唐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永徽初,改为户部,五代至清因之。光绪末,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
兵 部: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有关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相当于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魏至五兵尚书,至隋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清末改官制止。
工 部: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如城市建设、水利、交通。汉代有民曹,魏晋以来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设立工部,历代相沿。
刑 部:六部之一。主管国家法律、刑罚的政令。汉成帝时,有尚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三千石曹,为中都官,掌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朝以后改为都官尚书。隋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法部。
礼 部:六部之一。掌礼乐、祭祀、宴乐、外宾礼仪及学校贡举的政令。后汉尚书吏曹兼齐祀。魏晋为祠部,北魏又称仪曹。后周有礼部而不言职事,隋唐皆为礼部。清末改为典礼院。
唐九寺: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中始置枢密使,以宦官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后唐时改为枢密院,为最高国务机关、主管国家军事机密、边防等。枢密院的长官称枢密使(或称枢密院事),参于朝政,和宰相分掌文武事,其权尤重。唐以后沿用。
丞 相:又称宰相,相国,为百官之长,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唐时废丞相,而以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侍中、尚书令、仆射行使宰相职权。北宋因之,南宋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朝则以内阁大学士行使丞相职权。秦时有相国和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元时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太平天国也设丞相,是官阶不是职务,地位低于王、侯。
宰 相:历代辅佐皇帝,统率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宰相的名称历代不同:殷朝称尹,或阿衡、保衡。周朝春秋时称太师、太保、太宰。战国时称相国或丞相,独楚国称令尹。
内阁大学士:明、清两代掌管政务机构人员。明洪武十五年不设宰相,仿照宋制,置诸殿阁大学士(同宰相之职),收阅奏章,批阅文稿,辅助皇帝办理政务。中叶以后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省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清末便徒有虚名。
大司马:周礼夏官有大司马,掌邦政。汉承秦制,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武帝元狩四年废太尉,设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无印绶、官属。东汉改名太尉。明清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太 师:周时以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为辅佐国君的高官之一。秦代不置,而汉代每一个皇帝即位,都设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为重臣之首,而位在“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之上。西晋时,因避讳改太师为太宰,仍为最高官职。以后各代沿制,但三公之职一般只是一种荣衔,以示尊荣而无实职。另外,各代均设有太子太师一官,负辅导太子言行,传授知识之责。古代乐官之长,亦称太师。
少 师:周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为“三少”,亦辅佐国君之职,以后各代沿置,职位亦尊宠而无实权。其衡前加“太子”二字,如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其职为教谕太子,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副职。
大将军:古代最高军事统帅之称,掌领兵作战。汉时,在大将军名号之上冠于大司马之号,其位更尊宠,权过三公。将军在秦时为军中高级武官之称。唐以后将军职位渐卑,成为武散官。宋、元、明的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清代的将军则是八旗军驻防各地的高级将领,此外将军亦作武官封赠之阶
大元帅:全军的统帅。辽以太子、亲王总军,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与大臣总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
侍 郎:秦汉时郎中令的属官有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待郎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高。至明、清时升至正二品,以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
御 史:为诸侯王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置御史大夫,职副丞相,是监察机关的首脑,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之权。西汉时称御史府是全国监察机关的首脑,汉以后御史职权累有变化,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太 宰:1.相传殷始置设太宰、周亦名冢宰,为天官之长,辅佐帝王治理国家。春秋列国多称太宰。秦、汉、魏不设。晋改太师为太宰。隋唐时无此官。宋代崇宁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明、清时也用为吏部尚书的别称。2. 三代掌膳馔的官吏,亦称太宰。
令:朝廷中枢机构要职的长官称令,如令尹、中书令、尚书令等。汉代以后,中层机构的长官也称令,如明、清时宗人府所置宗人令、宗令等。又一县的行政长官也称令。秦、汉时,规定县官管辖万户以上称令,万户以下称长,明清又改为知县。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宋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秩仅五品;清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辅国将军:1.武散官,汉献帝置。2.清宗室封爵有十四等,十二等为辅国将军,位次镇国将军。
侍 中:秦、汉时为丞相的属官,因侍从皇帝左右,伺应杂事,可以出入宫禁,应对顾问,并代表皇帝与公卿议论朝政,为皇帝之亲信。至魏、晋其地位更重要,往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隋时为门下省的长官。唐时仍称侍中,官位崇高。
给事中:给事中三字,即是在殿廷内服务之意。凡大臣加给事中者,便可出入宫廷,接近皇帝。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明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设六科给事中,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每科设给事中一人,掌抄发章疏,稽查违误,权大势重。清代的给事中与御史无异。
参知政事:以资历较浅的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相,名为执政官,亦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明代废。
尹:古代官名的通称,也用于国家官职的称谓。西周称天子辅弼之臣为师尹,春秋以后凡行政长官均称尹,如京北尹、河南尹,为京城的行政长官。地方设州尹、县尹,亦分别为州、县的行政长
史:官名,有太史,左、右史等称谓。其职责一般为掌管祭祀与记事,起草文书和记载国家政事。周时,太史为历官之史,权位较高。秦以后,则为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左、右史乃帝王身边的史官。《札祀》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而《汉书》则认为古代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后世多采此说,并沿用此种制度。
大 夫:古代以大夫为官名,在诸侯国中有卿、大夫、士三级官职。而大夫又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有身居朝廷国职的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有常议论备顾问的大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是官称。到唐、宋时,置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明、清则废。但隋、唐以后,大夫都是高级官阶的称号,一般高级文职官阶都称大夫,专为封赠之用;宋以后,称医生为大夫。
散 官:古代用于表示官员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隋代开始设散官之制,以后各代均沿置。其品秩高低,待遇厚薄各不相同。文职散官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武职散官有骠骑将军,辅国将军、镇军将军等。
太 常: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至北齐时,设太常寺,有公卿、少卿各一人。清末废。
太 史:三代为史官及历官之长。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时,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天文历法。隋置太史监,唐初改太史局。元并设太史院与司天监。至明、清遂专于天文、占候之事归钦天监,史馆事多以翰林任之,故也称翰林为太史。
按察使:专主巡察,开元二十二年改称采方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元置提刑按察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又名臬司,清末改为提法使。
刺 史:秦时此设刺史,监察各部。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底于郡守,后改为州牧,魏、晋、南北朝时,各州都置刺史,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隋以后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唐时改州为郡,则称太守。宋亦属刺史,但属虚衔。
布政使:明朝将全国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与按察史同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幕僚,主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
祭 酒:祭酒,是对尊者、老者的一种敬称。古时,飨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举酒祭地,故称位尊重。西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学之长。隋朝改为国子监察酒,即中央主管教育的机构,以祭酒为长官,历代相沿。至清未废。
安抚使:官名。隋云寿四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时各州如有水旱灾害,即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节巡视抚恤;倘由节度使兼任,另有副使。宋代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府、知州兼任。辽、金、元称安抚使,或称安抚司,只在远边地区设置。明清时,安抚使是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
宣抚使:官名。唐德宗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宋称安抚使,其职权如两汉大将军。元于西南地区置安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
少 卿:官名。1.大卿的副职。2.北魏太和十五年设置的官,是正卿的副职,沿至清朝。
左、右都御史:明代设左、右都御使,为都察院的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以左都御史为中央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属官。西晋初设置,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尽相同。东晋至宋齐为中书通事舍人,隋唐初为内史舍人,隋焬帝时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原在中书省主管文书,职位低于中书侍郎。南朝后舍人的实权很大,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到决断政务,往往代行宰相职务。隋代舍人主管诏令。唐掌管诏令、侍从、宣旨、接纳上奏文表等事。宋代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起草有关诏令。明代有中书科舍人二十人,属内阁中书科,负责缮写文告、命令等事务。清代沿置。
修 撰:官名。唐代史馆,宋代翰林学士院,都有修撰官,掌修国史。元朝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进士试一甲第一名(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列为史官,故俗称太史。自状元例授修撰一职以后,又称状元为殿撰。
员外郎: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简称员外郎。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员外郎一人,待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郎中之次。
左、右拾遗:官名。唐时置补阙、拾遗二官。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北宋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南宋增至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不久废。
谏议大夫:官员。秦朝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东汉时改为谏议大夫。隋朝属门下省。唐朝后,又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中书省,并为谏院之长。明朝后期废。
防御使:官名。唐置防御使,位在团练使之下,凡大郡要害之地,则置之,以治军事,刺使兼之。代宗接位、诸州防御使并停,而令刺史兼团练,金朝州置。有防御州、节镇州之别。都属州官。
大 臣:古代官职尊贵者。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等;特派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大 使:1、帝王特派的临时使节。2、唐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的分别。3、事务官称大使。如元朝京都二十二仓有仓大使,内藏各部有库大使。明清亦多沿用。
文德皇后郭氏(184年—235年),字女王,安平广宗(今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人。东汉末年南郡太守郭永的女儿,三国曹魏开国皇帝曹丕的皇后。曹操为魏公时期,得入曹丕东宫。为人有智谋,时时献计助曹丕谋嫡。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即王位,封她为夫人(位次王后),同年魏受禅,拜为贵嫔(位次皇后),甚被宠遇。黄初三年(222年),立为皇后。
黄初七年(226年)曹丕驾崩,由平原王曹叡继位,遂为皇太后。青龙三年(235年),在许昌逝世,葬于洛阳首阳陵,谥号“文德皇后”。
人物生平
取字女王
郭女王的祖上世代为郡县长吏,父亲郭永在东汉末年官至南郡太守,谥号敬侯。母亲董氏,即堂阳君,生育了三男二女:长子郭浮,为高唐县令,次女郭昱,第三女即郭女王,其后还有二子郭都、郭成。
郭女王生于汉灵帝中平元年三月初十(184年4月8日),恰值汉朝清明节前夕,出生就有异象。她年少聪慧过人,父亲郭永引以为奇,说道:“这孩子真是我家的女中王啊!”于是以“女王”作为她的字。然而她却早早失去父母,于战祸中流离飘泊,后寄身在铜鞮侯家中。
女中谋士
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汉献帝册拜曹操为魏公,建魏国,定国都于邺城。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四月,汉献帝又晋封曹操为魏王。
在此期间,郭氏被比她小三岁的曹丕纳为妾,彼时郭氏的年龄在29岁到32岁之间,官兼五官中郎将与副丞相的曹丕对她甚为宠爱。郭氏有才智谋略,在曹丕与其弟曹植争嫡之时,常常献予计策。曹丕得以立为世子,就有她的筹谋之功。
受宠封妃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为世子之时,郭氏的弟弟任曲周的县吏,侵吞官府布匹,按律应处死。当时曹操在谯县,曹丕留守邺城,掌管此案的人是魏郡的西部都尉鲍勋。曹丕多次亲写书信,恳请他免罪郭氏之弟。然而鲍勋不敢纵容,还是将所有罪证上呈朝廷,此事导致曹丕对鲍勋态度大变。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继位魏王。当时王宫内制,正妻为王后,其下有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五等爵位。曹丕不立王后,册拜郭氏为魏王夫人。同年,曹丕登基为帝,定国都于洛阳。又特别增加仅次皇后的贵嫔之位来封郭氏,让其做妃子之首。
曹丕长子曹叡之母甄夫人,在曹丕称帝后被留在邺城,不得进入洛阳皇宫,甄氏郁郁不得志,流露怨恨的言辞。曹丕闻之大怒,派遣使者至邺城,赐死甄氏,连带当时已为平原王的曹叡也被废去王位降为侯爵。这皆是由郭贵嫔受宠所致。
立为皇后
黄初三年(222年),朝廷提议立皇后之事,曹丕想立郭贵嫔为皇后。中郎栈潜上疏反对,在奏书中说:“古代帝王们治理天下,不仅离不开文武百官的忠心辅佐,也离不开贤慧的后妃鼎力相助。能否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可以说决定着一个王朝的兴衰存亡。故而远古时期黄帝迎娶西陵氏之女,尧帝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虞舜,都以贤明有德而著称,成为流芳千古的美谈。而夏桀亡国狼狈逃往南巢,其祸根正在于宠幸妹喜,不修朝政;商纣王以炮烙剖心等酷刑对待臣下,目的也不过是取悦于妲己的欢心。鉴于这些在历史上曾导致王朝废兴事业成败的经验教训,历来贤明的君主都格外慎重对待册立皇后这件大事,总是在世族豪门之家选择知书达礼的淑女来充任元妃,以统领六宫,虔敬地祭祀宗庙,暗修教化之功。《易经》中说‘家道正而天下定’,说的是由小到大、由内及外的道理。这正是先王们所规定的法规啊!齐桓公在葵丘接受爵位时,也特别申明,不能让妾成为妻子。
可如今宫中这位宠妃,常常借着皇上的恩情而越礼,与皇帝同乘天子车马。如果陛下因贪爱而立她为皇后,使身份微贱的人骤然富贵,位极人臣,那么我担心后世会出现众心不服、肆意轻慢,上面又无力控制的局面。朝廷礼法不攻自破,这样的乱子不是由上面引起的么?”
郭贵嫔亦上表辞谢:“妾身没有娥皇、女英下嫁虞舜的气节,又没有太姜、太任思齐的伦谊,实在不应勉强坐皇后这样的高位,担责正妻的重任。”
曹丕不从,于是在这年的九月重阳节,立郭氏为皇后。
椒房之美
郭女王的亲兄弟早已去逝,于是让堂兄郭表过继给她的父亲为子,郭表因此被拜为奉车都尉。她的外亲刘斐要与他国(或指吴、蜀)女子通婚,她听说这件事,就专门告诫家人及亲戚:“各位亲戚遇婚嫁之事,都应该与乡里门户相对者联姻,不得借权势强与他方人家通婚。”她姐姐的儿子孟武还乡后求娶小妾,她又专门下了一道敕文劝阻说:“当今由于战乱,妇女不多,应尽可能地将她们配给前方将士为妻。有权势的人家不能聘娶为妾。各位亲戚在这件事上都务必小心谨慎,不要自取其咎,遭受刑罚。”郭皇后常常告诫亲戚郭表、孟武等人说:“汉朝皇后的家族,很少能有保全自身的,都因为骄奢,因此不可以不谨慎!”
郭女王自嫁曹丕以来,直到位极中宫,虽一直身受盛宠,内心却愈加温穆恭静,供养曹丕的母亲太后卞氏,以孝道闻名。是时柴贵人也有宠,郭皇后对她教诫劝勉。后宫里的贵人(嫔妃封号)们有时犯下过失,郭皇后常为她们掩饰过错,倘若曹丕发现后加以责备,她便向其解释事情的始末详情,曹丕若是大发脾气,郭皇后甚至为这些犯错的贵人顿首请罪,因此六宫之内没有怨言。她生性节俭,不喜好铺张浪费的乐舞宴会,并且常仰慕东汉明德皇后的为人。
黄初五年(224年),曹丕率师东征,郭女王留守许昌永始台。当时大雨连降百余日,城楼多有倒塌损坏。有关的官员奏请皇后移居他处,郭皇后拒绝说:“昔年楚昭王出游,王后贞姜留在渐台。长江汹涌而来的时候,使者接王后转移,但急切中忘了带上楚昭王的信符,贞姜坚持不走,以至于在洪水中丧生也在所不惜。如今皇上御驾远征,我在后方还没有遇到贞姜那样的危急情况,又何必要转移呢?”群臣闻言无话可说,再也不提请皇后迁居的话。
黄初六年(225年),曹丕再次督师东征,大军开赴广陵郡,郭皇后留守曹氏故里谯县的行宫。当时,郭表留守在行宫负责警卫工作,想要堵水捉鱼,皇后制止说:“这河水是通着运送军粮的河道的,你筑坝截水又需木材,自己的奴客不在眼前,只好私自挪用公家的竹木来筑水坝。如今你这位奉车都尉所缺少的东西,难道仅仅是鱼么?”
黄初七年(226年)正月,曹丕让郭皇后效仿周朝王后,于洛阳北郊举行亲蚕仪。侍中韦诞撰《皇后亲蚕颂》记录了郭皇后举行亲蚕礼的盛况。
同月,骠骑将军曹洪的门客犯法,曹洪本人因此被连累入狱。曹洪家富但生性吝啬,曹丕少年时曾向他借过钱,但被拒绝,曹丕因而怀恨在心,打算借此事要将曹洪处死。群臣前去求情,皆不能奏效。卞太后对郭皇后说:“假如曹洪今天死,我明日便令皇帝废去皇后了。”于是郭皇后痛哭着屡次请求曹丕赦免曹洪,才使曹洪以剥官削爵免于一死。
尊为太后
黄初七年(226年)五月,曹丕病重驾崩,时年四十岁。谥号文皇帝。
早先,因郭女王未生皇子,曹丕下诏令皇长子曹叡侍奉郭皇后。但曹叡因自己生母没有善终,意难平复,后来不得已,开始勤谨侍奉皇后,每天早晚都去向郭后问候起居,郭女王因自己无子,也对他疼爱有加。但曹丕始终不喜欢曹叡,有意欲让京兆王曹礼当太子,故而储君之位一直空置,直到曹丕病危临终前一日,方才挑选曹叡做继承人。
曹叡继位,尊郭女王为皇太后。因她居住的宫殿名永安宫,遂称她为“永安宫太后”。
太和四年(230年),曹叡下诏封郭表为安阳亭侯,继而又晋爵为乡侯,增加食邑连同以前所有的共五百户,还封他为中垒将军,封他的儿子郭详为骑都尉。同年,曹叡追谥郭后的父亲郭永为安阳乡敬侯,母亲董氏为都乡君。又提升郭表为昭德将军,加金章紫绶,赐位特进。郭表的次子郭训也被任命为骑都尉。后来郭女王的姐姐郭昱去世,曹叡想予以厚葬,为其修建祠堂祭祀。郭女王知道了制止道:“自汉末天下大乱以来,许多王侯公卿的陵墓被人盗掘了,其主要原因大都在于厚葬。今安葬亡人最好以文帝首阳陵的薄葬为法。”(魏文帝倡薄葬,其首阳陵甚简俭。)
太和六年(232年),曹叡幼女曹淑夭折,悲痛万分,打算迁徙求安,便带领自己和太后宫中的上下人等,全部东行到许昌避灾。
青龙三年(235年)三月初八,郭女王在许昌宫驾崩,时年五十岁,谥曰文德皇后。曹叡所作《文德皇后哀策》记载郭后的梓宫是在二月壬申(3月29日)启殡,从许昌迁葬到洛阳。
首阳埋骨
早在黄初三年冬,魏文帝便作《终制》表首阳山东为寿陵,而在与他葬处相隔一条溪涧的地方,标注为后妃墓葬地,言“魂而有灵,无不之也,一涧之闲,不足为远”。规定在他逝世后,有子嗣的嫔妃随儿子前往封国,而没有子女的嫔妃死后皆安葬在此地。后魏文帝临终,又下令遣散后宫,让自淑媛、昭仪以下的妃嫔各自回家改嫁,不需再为他守陵至死。郭女王逝世时,朝廷还是依当年文帝终制,在首阳陵涧西为她营造陵墓。三月十一日(4月16日),她被葬在首阳西陵。是年明帝进封郭表位爵为观津侯,增加食邑五百户,并前千户。提升郭详为驸马都尉。
据《魏略》记载,郭女王曾向文帝进谗,文帝遂将甄氏赐死,并无大殓,且使尸体被发覆面,以糠塞口,曹叡继位后为生母甄氏报仇,遂将郭女王迫害致死,且令殡葬如当初甄氏死状的事。而在时期相近的西晋,人们则认为郭女王和曹叡的关系良好,并因为曹叡对待郭女王言行甚谨,而视他为孝顺母后的典范。《开元占经》里简略提到郭女王之死,说她当时没有任何疾病,忽然驾崩,这可能是曹叡杀死郭女王流言的由来之始。
青龙四年(236年),曹叡发布诏令,改封郭女王的父亲郭永为观津敬侯,母亲董氏为堂阳君;追封郭女王的哥哥郭浮为梁里亭戴,弟弟郭都为武城亭孝侯、郭成为新乐亭定侯。分别派出使节捧着朝廷的追封文书,以太牢之礼进行祭祀。郭表死后,长子郭详继承了他的爵位,又分郭表的爵号给他的三子郭述,郭述因而也成为列侯。郭详死后,其爵位又传给了他的儿子郭钊。
历史评价
曹叡:“昔二女妃虞,帝道以彰,三母嫔周,圣善弥光,既多受祉,享国延长。哀哀慈妣,兴化闰房,龙飞紫极,作合圣皇,不虞中年,暴罹灾殃。愍予小子,茕茕摧伤,魂虽永逝,定省曷望?呜呼哀哉!”
王沈:“性俭约,不好音乐,常慕汉明德马后之为人。”
陈寿:“魏后妃之家,虽云富贵,未有若衰汉乘非其据,宰割朝政者也。鉴往易轨,於斯为美。追观陈群之议,栈潜之论,适足以为百王之规典,垂宪范乎后叶矣。”
卢弼:“是郭后之足以制魏文可知。”
史梦兰:“早虑密计定储皇,献纳时时启智囊。蝉鬓蛾眉皆国色,阴谋终让女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