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家训

谱首谨书数事望后人遵之。

1、凡祭以交神必诚敬,方能于神明接。不敬虽有三牲五鼎曾是以为祭乎?

2、凡同姓为婚律有明训,康氏自始迁以来并无同姓为婚者,世世子孙宜遵之。

3、凡嗣不可绝,心择应继者继之,断不可以孙继祖,失昭穆之序,尤不可继异姓以乱本宗。故义子养婿族谱不载,所以严宗嗣也。

4、凡一族之中远近虽分而实出于一本,甚不可以强欺弱,以卑凌尊,务要以和睦为贵,亦不可知和而知,须要明长幼尊卑之礼。

5、凡本族之中穷不能葬贫不能娶者,必会合族人而共周之,方不失一本之宜。

6、凡子弟必教之读书,书所载皆孝悌忠信,劝善惩恶,幼而习之,虽不能希圣希贤,亦可以稍明乎义礼。

7、凡子弟乳名断不可以牛马呼唤,恐后世子孙难讳是名也,可不慎哉。

8、凡败德坏行丧失天良莫甚于赌博,而更莫甚于酒色。一赌博而正业以失,家业自然调零,而天良遂不能保。或为盗贼、或入下流,皆赌博为之階也。而况好赌者情必好饮,饮后多狂,干名犯义任其所为而莫遏,或诱人子弟,或淫人妇女,因而破家丧身者恒多。即获幸免,而报应之理终难逃矣,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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