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中推年辈最尊者一人为族长,年辈稍次者二人为族副,遇大祭时请到祠中弹压子姓,纠察行礼。祭毕享馂,族 长自为一席。择族中年辈最后者二三人陪坐。其尚贤惇宗四 斋位次,族长、副查照族正所开名单,俾各就其位,无许凌躐。惟数传以后,子孙众多,族长既为年辈所拘,未必皆有名望之人,不妨但令坐拥虚位。惟既为阖族之长,阖族即宜加敬。凡族人酒食之会,皆须延请。遇令节亦须致馈食物。贫乏者则按月由祠致送谷米。或老不任事,则以族副摄行族长。如族长行为不正不足为族人重,则族正邀同族副到祠,告于祖宗,于族副中择一代之。另推一人补足族副。
族中择读书好学年力富强者四人为族正。每年以二人轮值,总理一族之事。每年正月择吉日集子孙于祠中,宣讲祖训,务在详明剀切,使族人皆能感动。遇大祭,先期开 列与祭子孙,务按支派序于牌上,悬挂宗祠大门之外。祭日,省视祭器祭仪,纠察行礼。祭毕享馂,帮同族长、族副分别 四斋坐位。次日,妇女谒祠,则族正之妻来祠督率。凡族中之事务,上遵国法,恪守祖训,族人有妄作非为者,告于族 长、族副及族中之有爵位者,以家法治之。其有口角细故及 因户婚田土而诟事者,如据实在族正处具禀,族正会同察核,别其是非曲直,以祠规批出,揭于祠门之前,无许轻行涉讼。 族人与外姓争,则以理为之劝解。若族人理直为外姓所欺,则以祠规具呈为之公禀,各令息讼而已,毋求胜人。凡祠田及 族人应完田粮,先期禀明官长,发给由单,为之核算实数,各按上下两忙应完之数照数完纳,无许分毫短欠。祠田逐年应 入田谷,亦先期按庄开出清单,届期分派族人前往收取。谷既入仓,即将所收谷数登于总簿。每年青黄不接可以粜出之 时,仍分派数人按日出谷。粜毕,将所出斤数及所收钱数登 于总薄。凡祠中一切用度,皆先期开出,付管帐族人按款给发。每季令帐房呈帐查核。祠中悬一粉牌,凡族人生子女、娶 妇、嫁女,族正应随时将子女名字、生日及妇家姓氏、妇之生日、婿家姓名书于牌上。每年十二月底,将牌上所列汇入祠谱草簿,以备增收。届五年修谱之时,续入刻印。以前已 定之谱,不许妄有更动。
设管仓一人,择族中壮年谨慎者岁给辛工五千文,令司租谷之出入。凡收谷,务令晒极燥,扇极净,以便久藏。粜 谷时,启闭仓门,照料锁钥。仓房有毁坏或渗漏处,须报明族正勘估修理。
设管库一人,择族中老成笃实者岁给辛工十五千文,令司银钱之出纳。
设帐房一人,择族中寒士读书未成及觅馆不得者,岁 给修膳二十千文。凡钱谷出入,逐日登记,每季终呈报族正 以凭查核。凡族中支发银钱,由族正开出准支条子,交与帐 房转示管库人开库发出,随由帐房登入流水簿中,并于支条上盖一某日发给戮子而粘存之。
管仓、管库、帐房各职,由族正慎选充任,受族正之指挥监督。
幼童初入学,给贺钱一千文。应考,给贺钱二千文。进学,给贺钱五千文。乡试,给川费十千文。会试,给川费 三十千文。中举、中贡,给贺钱二十千文。中进士,给贺钱三十千文。鼎甲及第倍贺。出仕则每年计俸所入,捐其二成,充入祠中公项。捐纳入官者不给贺钱。补缺者计俸捐入祠堂如科甲之例。
族中如有孝子节妇,由族正商同族中之有官爵者率 众族人公同具禀地方官详请奏旌。所有费用,由祠中筹出,并为建立牌坊,以垂久远。其节妇守节与旌表年例不符者,亦为公禀请立匾额。
族中有显为忤逆或欺凌孤寡者,不准入祠。改过者,由族正会同族长查明实已自新,即令具疏在祖堂前焚香叩头及各族尊前行礼后,于次年春祭再行入祠。
族中有黩乱伦纪或触犯国法者,立斥出祠,并于谱上除名。俟犯斥者故后,方准其子入谱入祠。
族中有为土豪讼棍生事唆事者,立斥出祠。改过后,亦俟查明属实,于次年春祭再行入祠。
族中有性情恶劣、品行卑污者,或游荡挥霍不务正业者,或无故不来听讲祖训者,或对于祖训明知故违者,暂不准参与大祭,并停止轮值众产一次。俟悔改时,由族正会同族长查明属实,即令在祖堂前焚香叩头及各族尊前自陈过失后,于次年照常与祭,其众产则俟下届方许轮值。
兄弟析居最为不幸之事。宋元时,浦江郑氏同居至 十九世未尝异食,其一门友顺,百世下令人欣慕。惟薄俗性漓,数世同居,每多窒碍。今与子孙约:凡父母在堂即议分居者,以不孝论,斥出祠堂。俟犯斥者故后,再准其子入祠。
族中有年老贫乏者,由族正会同族长酌量情形随时 拨款周济。其因少而无端废学,长而游惰失业以致贫困不能自立者,不在此例。
宗祠每年大祭二次,春以清明日,冬以长至日。每次大祭先三日,族正于祠前悬挂斋戒牌,族长以次至宗子、族 正、族副及族中有爵位科名及生、监一律致斋。先一日,族 长、副、族正齐集宗祠,省视祭器并筹备一切。祭日,族长、副亲启神龛,请出始祖神主,安奉香几正中。远祖及高、曾、 祖、祢,以次安奉堂中。设盛筵三席,中央祭始祖,左祭远 祖,右祭高、曾、祖、祢。中央,族长主祭。左右分献,族 副主祭,众子孙陪祭。以辈分为次。同辈者以年齿为次。每 席赞礼二人。先严鼓三通,行两跪六叩首礼。礼毕,又严鼓 三通,主祭者将神主请回神龛。族正率众子孙集尚贤、惇宗 二斋,各就位享馂。祭时,生监以上至品官皆公服,余俱长 挂缨帽,不得用便衣。享馂时则各释服就位。
妇女以次日谒祠,上香行礼,不设筵席,亦退就两斋燕集而散。其衣服惟命妇用公服,余俱常服,不许华服冶妆。
上元、端节、中秋各具筵一席。宗子及族长主祭,族人不齐集。
岁朝,先一日出祖先真容,悬于祠中之两序。其容之前,各设酒菜一席。宗子及族长每日以己酉二时诣香案前行礼。至正月初五日圆真,设筵一席,宗子及族长、族正享 馂。
正月朔日,众子孙皆于辰刻诣祠行礼,即于祠中团 拜贺年。妇女则以次日团拜贺年。
每月朔望,宗子诣祠上香于香几之总炉,不启扉。
忌日各启本龛之扉,设筵一席。宗子率众子孙行礼。
五谷初登及瓜果初熟,珍异之物初至,由族正诣祠,炷香总炉,以新物设于总炉前。行礼,不启扉。
上元日,张灯。以十五日上灯,十八日落灯。由族正料理一切。
正月初五日以前择日谒墓,用果酒。清明前五日祭 墓,用鸡、肉、鱼、笋。始祖墓,族长前往。其余各以其支之子孙前往。
中元讽经追荐,一如俗例。
收族之法莫善于义庄,然非有田一千余亩,收谷二十余万斤,则不能长赡一族。今永睦祠田将及百亩,尚须以 渐增益。此时,我兄弟三房,皆粗敷衣食,无须仰给祠田。每年祠田所入,尽行另储,每冬间置上腴田十余亩。祠产逐年增益,十年以后,便可议及义庄规制矣。
修谱为族中第一等要事。现我族二十四支,每年将 谱底草本装订二十四本,发各支之粗解识字者,令其将一支 中添生子女、嫁女、娶妇及亡故者,一一登注年月日时、乳名、女家妇家姓名、籍贯、有无科第官职。年终,各支各将 草本送交族正。次年正月,择日邀请各支读书识字者一人来 祠,设席于惇宗左斋,详加核对,即由族正转请族中楷法端正者汇钞入谱。每五年即将续增之谱刊印一次。其已定原谱,概不许稍有改动,亦不许妄请俗间所谓谱师者以活字排印,致启谬误。
吾乡富家遇有婚丧大事,务为美观,竞以奢靡为体 面。凡吾族人,切宜戒之。今立为定制,以节俭中礼为度:凡丧事,礼物 〔佛〕念经时,留客止用素食。葬则品官及生监人等,准用仪仗,亦止用族中所自有者,不得妄借外姓官牌。送柩,止用一伞一扇,青色旗数事,不得过二十人。坟上不 许妄竖旗杆,致伤地脉。坟以三合土和糯米浆竖做,外用砖砌,不用铜镂青石。婚嫁宜择门户相当,不必仰扳高门,亦不得缔姻下贱。嫁女娶妇,须查其家世声誉,若素无恶名,其子女素有教法,又得妥实媒人,即可互传庚帖。初定时,以桂园四两、莲子四两,装为两匣伴送庚帖,不得妄用礼盒。既定后,不得即以姻家来往,相呼不得即称亲家,男女不许相见,时节不许馈送。直至嫁娶有期,于前一月或半月始行纳 采之礼。男家用绸四卷、礼盒一架、酒十六坛、银镀金首饰 四事。女家答以书四匣、笔砚二件、袍褂料一袭、靴帽各一事。嫁娶之日,男行亲迎,许用自有仪仗,择亲族中有顶戴 者二人伴送,女家亦择有顶戴者二人迎接。行礼之后,不设 筵宴。女家妆奁:床一张、桌大小各一张、椅四把、箱箧三对、衣厨一事,其琐碎木器,不得过二十件。男家不受贺、不 宴客、不闹房。三日后请族中高年尊长妇人及期功以上妯娌 姑姊妹等行相见礼于内室,不得妄用坐筵陋习。嫁女时,勿循俗以<米焦>饼分送亲戚。送嫁礼物,至多无得逾一千文。临嫁之日亦不得设待嫁筵宴。
凡婚嫁规制,预为一牌,悬于祠门。其欲与我结姻者,令其先来祠读族规一次,能用我法,方许通媒,其不乐 从者免议。
可以结姻者八种:一、累世读书,一、讲学儒门,一、 山林隐逸,一、孝子节妇子孙,一、富而好施,一、贫而能 守,一、勤俭安分,一、少年好学子弟。
不可结姻者八种:一、权门贵官,一、富商大贾,一、 讼师土豪,一、无端暴富,一、累世富豪,一、父母无行,一、 少年不学子弟,一、家业位分相去太远。
以上两条书于牌上,悬挂祠壁。族中男女长大有人说媒者,即令媒人来祠先读族规一过。
男女生三日,则开具生年月日时呈于族正,按谱行以命名,即查明系何支下注入谱中。男给贺礼五百文,又给 贺礼三百文。
男子生年至十五,则择日谒祠,以次谒族长副、族正及族人之有爵位者。族正按其名义而为之字。字必与名之义相比附,如古人表德之意,使后世得其字可以知其名。不得用轩斋及一切纤巧绮丽之字。
小儿至三周以后,渐解言语,即须教令识字。视其 资质颖钝,或日认二三字,或日认五六字,详为解说。认字一年以后,教以分别四声,将平上去入注于字之四角。认得 三四千字后可教以读书,盖读书不在太早,小儿元气未充,读书太早则伤气。古人八岁入小学,盖有深意。若恐八岁太迟,亦必至六岁方可上学。
小儿六岁上学开蒙,宜授 《四书》,切不可如俗间之 读 《千字文》、《千家诗》、《神童诗》等村塾俚书,虚费岁月。《四书》先读 《论语》,次读《孟子》,次读《大学》、《中庸》。必须逐字、逐句、逐节、逐章详加解说。延请先生,先将教 法与之约定,如胜任者方可订请。每先生授书及学生还说之 时,族正及本家父兄可亲临听讲。其不合我训蒙之道者,礼 解以去可也。《四书》读毕,接读 《朱子章句集注》。然后再读 《五经》,先《礼记》,次《诗》,次《左传》,次《尚书》,最后读 《易经》。《四书》、《五经》既通,天资高者令读遍 《十三经》及史子诸书,则造就宏远,庶可期为通才有用之子 弟矣。愿我族人其共勉之,予有厚望焉。予另定有训蒙教法七条,族人延师时可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