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虞(1872年—1949年),原名姬传、永宽,字又陵,亦署幼陵,号爱智。四川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乡人。近代思想家,学者。
早岁肆业于成都尊经学院,曾从清末明初著名学者吴之英学诗文,从经学大师廖平习经,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戊戌变法后,开始学习新学,在成都以教学馆为生,曾参与创设溥利公书局。
1905年赴日求学,入东京法政大学。
1907年回国,先后担任成都府中学堂、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习,一度主编《蜀报》。
1910年,吴虞与父亲发生冲突,被舆论斥为“非理非法”逆子。四川教育总会会长徐炯召开会议,将他逐出教育界。
辛亥革命后,曾加入共和党,兼《四川政治公报》主编,后著文反对袁世凯称帝。
1917年应柳亚子之邀加入南社。
1919年11月,吴虞在《新青年》6卷6号发表《吃人与礼教》,大力攻击“吃人的礼教”。胡适称他是“只手打翻孔家店的老英雄”。曾先后担任《西成报》主编、《公论日报》主笔、《四川政治公报》主编。
1920年,他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教授。
1933年,因遭尊孔复古派的排斥打击,被迫辞职。
晚年,他任教于成都大学、四川大学。1949年在成都病逝。
个人著作
著有《吴虞文录·别录·日记》《秋水集》,编选有《国文选录》《骈文选读》。
反封建思想
吴虞是清末民初时期的反旧礼教和旧文化的著名人物。他认为,封建统治者之所以提倡儒家思想,是因为其思想核心的“教”、“礼”等能在巩固其统治、维系封建社会秩序中发挥特殊的作用,故用其来驯服制御臣民。吴虞对封建专制礼教对妇女的压制进行了批判和揭露,主张男女平等,为中国妇女解放而呐喊。吴虞还提倡自由和个性解放,提高国民的民主意识,以建立资产阶级国家。
吴虞最重要的思想,就是批判儒学,揭露吃人的“礼教”。他批判儒学中以孝为中心的封建专制和家族制度,指出:“详考孔子之学说,既认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考为起点。”考的范围统括一切,“居住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无信,不孝也;战阵无勇,不孝也”,“凡人未仕在家,则以事亲为孝,出仕在朝,则以事君为孝。能事亲、事君,乃可谓之立身,然后可以扬名于世”(《家族制度为专制制度之根据论》)。
他认为,中国要得到真正的共和,就必须除去君主专制与家族制度,而儒家伦理学说、社会组织上的家族制度,和政治上的君主专制制度联系在一起,必须加以批判。吴虞反对以礼为准则的等级观念,揭露儒教以礼杀人的本质。他在鲁迅《狂人日记》的启发下,以中国历史上的实例,揭露“吃人的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他认为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礼,学礼、复礼、传礼是孔子思想和一生活动的主线。孝是维护封建道德的主要内容,礼则是封建道德的主要表现形式。吴虞还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儒家道统”的作用,就是思想专制。自从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被定于一尊,孔子也成为“至圣”,结果形成中国长期来思想学术专制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他指出:“自孔氏诛少正卯,著‘侮圣言’、‘非圣无法’之厉禁;孟轲继之,辟杨墨,攻异端,自附于圣人之徒;董仲舒对策,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韩愈《原道》‘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之说昌;于是儒教专制统一,中国学术扫地!”(《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他坚定地认为“儒教不革命,儒学不转轮,吾国遂无新思想、新学说,何以造新国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已!”(《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吴虞于“五四”运动前后,在《新青年》上发表《吃人与礼教》、《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根据》等文章,大胆冲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被称为是攻击“孔教”最有力的健将,他的思想在当时曾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吴虞文录》
目录:《吴虞文录》序;卷上: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说孝;道家法家均反对旧道德说;吃人与礼教;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卷下: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读《荀子》书后;消极革命之老庄;明李卓吾别传;《四川法政学校同学录》序;《松岗小史》序;《圆明园》序;墨子的劳农主义;附录:女权平议;孽缘;致陈独秀;致胡适;致青木正儿;吴虞底儒教破坏论;吴先生墓志铭;编后记。内容简介:这本“文录”,是吴虞力作兼精品的原文照录 。吴虞,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将,与陈独秀和胡适齐名,而独享“只手打孔家店”之胜誉。读《吴虞文录》,是阅读一个时代,是阅尽一派风云,是感受那时代风云中一位大师的热血和灵犀。《说孝》《礼论》《吃人与礼教》《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消极革命之老庄》……一批不可不细细一读的吴虞上品。笔锋犀利,论证缜密,文采斐然,大师之谓也。附录吴虞夫人曾兰的《女权平议》等,兼有吴虞同陈独秀、胡适、青木正儿的往来信札,也都富有资料价值。《吴虞文录》最初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可以看做吴虞早年的思想报告。本书选目基本参照亚东版《吴虞文录》(1921年10月初版,1929年4月六版),但“附录”部分有较大的变动:原版只附有《吴曾兰女权平议》《吴曾兰孽缘》两文;其《致陈独秀(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三日)》作为《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的附录载于初版《吴虞文录》卷上,《致陈独秀(一九一七年六月)》作为《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的附录载于卷下,这次一并归在本书“附录”部分;同时,本书新增加《致胡适》《致青木正儿》《吴虞底儒教破坏论》《吴先生墓志铭》亦为“附录”,以期助于读者进一步了解吴虞及其思想。本书录入排版是以《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为底本的,“附录”中新增的文章也来自于此。为尽可能保留文献原貌计,本书所辑各篇内容一仍底本,只对个别用字做改动。
男女平权
1917年6月1日,吴虞以妻子吴曾兰名义发表文章《女权平议》。他在文中说,由渔猎生活之平等夫妻时代,入于耕牧生活之专制夫妻时代,则妇女失其自由,为男子之财产,为男子之奴隶矣。专制时代之妇女,出则听命于夫,入则听命于翁姑,幽闭闺阃,不能自主,一无所知,一无所能,与六畜无异,只知饮食,只知养子。以此辈无知无能之人为群男之母,则举国男子当幼稚之时,不受其害者鲜矣。吾国专重家族制度,重名分而轻人道,蔑视国家之体制道德法律并为一谈,礼刑所出,其义根本于儒教。孔氏常以女与小人并称,安能认为主张男女平等之人?且吾人所争平等,为法律上之平等;所争自由为法律内之自由;非无范围之平等,无限界之自由。而天尊,地卑,扶阳,抑阴,贵贱,上下之阶级,三从七出之谬谈,其于人道主义,皆为大不敬,当一扫而空之,正不必曲为之说也。他呼吁:吾女子当琢磨其道德,勉强其学问,增进其能力,以冀终得享有其权之一日;同男子奋斗于国家主义之中,追踪于今日英德之妇女,而固非与现在不顾国家之政客议员较量其得失于一朝也。呜呼!良妻贤母,固为妇女天职之一端;而生今之世界,则殊非以良贤母为究竟。
他人评价
从吴虞的一生看,他只是躬逢新文化革命盛时,自己并没有多少才学。
生活中有很多人是分裂的。如果以历史主义或进步史观看这些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会与人们的真实感受天差地别。比如林纾先生,可能给人的印象是非常真诚的读书人,但在历史主义者看来,他是一个遗老的角色,甚至是反动的。而有些非常进步,甚至为历史做过贡献的人,可能是一个不耻于众口之人。近代史上大名鼎鼎的吴虞就是这样。
吴虞从日本学成归国,回到成都,不时“鼓吹”非儒学说,尤其是非孝非礼的言论。搞笑的是,吴虞自己行事极为专制。很难指望这样的人能跟别人搞好关系。而这种生活上的灾难他会轻易地转化到观念上去。他跟父亲的关系不好,以至于成为仇敌。如1911年11月25日,他在日记中写道:“魔鬼一早下乡。心术之坏如此,亦孔教之力也。”父子二人以打官司来争夺家产,当吴虞胜诉后,他在日记中发泄说:“大吉大利,老魔迁出,月给二十元。”“余愤且悲,余祖宗何不幸而有此子孙也!”吴虞父亲死后,他写信给住宿学校的两个女儿,“告以老魔径赴阴司告状去矣!”
吴虞的为人和言论在当时的成都受到抵制,教育界诸多人士联名宣言攻击他,将他视为“士林败类”“名教罪人”。但此时的吴虞已有全国影响,危难之际,北京大学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吴虞到北大任教,跟胡适、钱玄同、周作人等人交往,但他显然跟那个新鲜的、充满朝气的人际圈子格格不入。他的自私、专制、封建守旧性格开始暴露。
吴虞父女的矛盾,就像当年他跟父亲的矛盾一样不可调和。在家庭纠纷面前,吴虞总是抱怨别人不为他着想。他在日记中说自己的女儿:“玉方不甚解事,字尤恶劣,以此程度来京留学,将来未知何如,恐徒累老人耳。”他对骨肉亲情的认知是:“当自觉悟,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不仅曹孟德为然,恐世上骨肉亦多不免。”
吴虞在北京的生活极为优裕,月薪200大洋且广有田产,但他拒绝出钱供女儿读书,以至于女儿要革他的命。吴虞自己则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他跟年轻人一起多次逛妓院,恬不知耻到一边给亲友写信调查他妻子是否“出门应酬”,一边服壮阳药逛妓院。为了赢得妓女娇玉的欢心,他写了几十首《赠娇寓》,一边印成诗单供妓院散发,一边投稿《顺天时报》等报纸公开发表。别人的荒唐生活也成了他多情多欲的理由,如他在日记中写道:“据云,胡适之在济南,曾叫姑娘条子。颜任光逛窑子与学生冲突。中大教员余同甲亦然……”这样的人,学生对他渐渐不再信任,就是新文化的同仁也极为不满,他最后只好仍回到成都。
吴虞有悖人情的丑事还没完结。他有妻有妾,除了两个女儿外,未生一子,求子心切的吴虞不仅求巫问卜,留须求子,还在五十九岁时纳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妾,此举令吴虞身份尽失,新老人物都对他大肆攻击,社会上流言四起;再加上吴虞家庭专制,女儿也看不起他,父女关系极僵。他的晚年可以说是寂寞的。
即使这样的人也有幸进入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弄潮。他写的文章确实影响了当时新旧两派的论战,他在《新青年》上发表《吃人与礼教》等文章,被胡适称为“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俨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这些评价里,我们看到进步史观的局限。他们都从司马迁那种人性史观的立场上后退一步,以进步观念来看待活生生的个人,而遮蔽了个人的善恶是非美丑。从吴虞的一生看,他只是躬逢新文化革命盛时,自己并没有多少才学。胡适夸说吴虞以西方法学思想来剖析中国社会,有论者说,这“只是英雄欺人之语,并不确切”。
吴宓(1894年—1978年)字雨僧、玉衡,笔名余生。陕西省泾阳县人。
中国现代著名西洋文学家、国学大师、诗人。国立东南大学(1949年更名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1926年—1928年),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外文系教授,1941年当选教育部部聘教授。1950年起任西南师范学院(现西南大学)历史系(后到中文系)教授。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学贯中西,融通古今,被称为中国比较文学之父。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哈佛三杰”。著作有《吴宓诗集》、《文学与人生》、《吴宓日记》等。
开创比较文学研究
吴宓在中国开创了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的研究,把比较文学引入中国学术领域,曾发表了《新文化运动》和《中国之新旧事物》等多篇重要的比较文学论文,为比较文学学科的建立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吴宓还是我国比较文学的先驱,他不仅是我国第一个系统学习比较文学的学者,而且是在高等学校开设比较文学课程和运用其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国文学的第一人。
早在1920年,吴宓先生就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了《记新文化运动》和《中国新旧说》两篇文章,首次向国内知识界介绍了比较文学这个概念。吴宓通晓世界多种语言和在外国语言文学方面的精深造诣,奠定了他对世界文学对比研究的坚实基础。
吴宓1921年回国后,在清华大学开设了“中西诗之比较研究”,使比较文学才开始进入中国高等学府的课堂。吴宓用比较文学的方法研究《红楼梦》,为我国“比较文学”学科之首创。吴宓还用这种方法向学生讲授西欧文学,为我国培养了第一代比较文学的研究人才。吴宓的学识,从他开设的课程门类之庞杂可窥见一斑:英语、翻译术、修辞原理、英文作文、希腊罗马文学、西方文学概论、英诗选读、英国散文选、英国小说、英国浪漫诗人、欧洲名著选读、英国文学史、西洋文学史、世界文学史、欧洲古代文学史、人文主义研究、中西比较文学、欧洲古代近代史、英国历史、希腊罗马史、世界古代及中世纪史、世界古代史、世界上古史、世界通史、文言文导读、中国小说、《红楼梦》研究、中国文学、古代文学史……,如此这般,丰富得惊人。他的学生评说吴宓,他是博雅通才,博通古今阅尽中外,在人文社科领域,你很难界定他是哪一门学科的专家,而你又不得不承认他在哪一门学科都可称得上专家。
参与创办清华国学研究院
1925年初,清华学校欲设立国学研究院,在校长曹云祥主持下,由国学研究院主任吴宓出面,先后聘请了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李济为教授,这就是后来名动天下、流传久远的“五星聚奎”。他们都是我国近代最杰出的学者,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曾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当年,清华国学研究院正是由于拥有他们,创办后,开创出一股研究国学的新风气,桃李门生、私淑弟子遍充几代中国国学界,成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研究院开创的优良传统,在清华园延续,成为清华英才辈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声望就超过了早于它创立的同类学校,并且,清华国学院由此开始,建立了中国学术独立、思想自由的传统。冯友兰曾说:“雨僧(吴宓)一生,一大贡献是负责筹备建立清华国学研究院,并难得地把王、梁、陈、赵四个人都请到清华任导师,他本可以自任院长的,但只承认是‘执行秘书’。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很难得的!” 另外当国学大师王国维自沉颐和园前,遗书中指定陈寅恪和吴宓处理自己遗留下来的书籍。由此可见王国维对吴宓先生的信任。
创办《学衡》杂志
在南京任教期间,与柳诒徵、刘伯明、梅光迪、胡先骕、汤用彤等创办《学衡》杂志,任总编辑。该刊11年间共出版79期。其宗旨主要是提倡国学,兼介欧美学术。因于白话文持异议,与当时的新文化运动形成对峙之势。
这一时期他撰写了“中国的新与旧”“论新文化运动”等论文,采古典主义,抨击新体自由诗,主张维持中国文化遗产的应有价值,尝以中国的白璧德自任。吴宓认为“只有找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普遍有效和亘古长存的东西,才能重建我们民族的自尊”。
在“五四”运动之后,社会上提倡白话文、作新诗成为时尚,吴宓却在介绍西方文艺理论,宣传新人文主义的同时,大写文言文,作白话诗,声称要“昌明国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人们对传统文化极尽声讨的时代,吴宓创办《学衡》,主张中西融合,既要吸收西方先进文化,又要保留传统优秀文化,正是他在学术上“求衡”的体现。他的主张使自己处于新文化运动的风口浪尖之上。但吴宓不惧不让仍坚持“儒道思想为国之本”,因此也被鲁迅戏称为“现代中国的孔夫子”。就像他曾总结自己一生时说道:“吴宓,一介平民,一介书生,常人也;做学问,教书,写诗,均不过中等平平。然宓一生效忠民族传统文化,虽九死而不悔;一生追求人格上的独立、自由,追求学术上的独立自由,从不人云亦云。”他并不是要为自己立一家之言,而是试图将民族文化放在世界文化的视域内,去寻求一种普遍的、做真学问的道路。今天看来,这种当年被冠以“文化保守主义”的主张,已经分明表现出了它的前瞻性及现实价值。然而,长期以来形成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往往会形成这样的观念,似乎肯定了吴宓就意味着否定新文化派。也正是这一点,为他的人生打上了悲剧的底色。而之后在文革中,按照“反鲁迅就是反党”的政治逻辑,吴宓因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伟大的文化旗手鲁迅自然就成了“货真价实的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受到残酷批斗和监禁劳改,但他依然不思“悔改”,蹲身牛棚,犹大写“我罪实质,是认为中国文化极有价值,应当保存并发扬光大”一类文字。 于是,又被扣上一顶“现行反革命”的帽子。在批斗中,致左腿骨折,后来又双目失明。
“红学”研究
吴宓还是一位很有建树的红学大师。早年潜心研究《红楼梦》,留美期间,即在《民心周报》发表了《(红楼梦)新谈》,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最早评论《红楼梦》的论文。1944年曾赴四川乐山的武汉大学、贵州遵义的浙江大学作《红楼梦》学术报告,轰动一时。次年,成都的《流星》《成都周刊》等刊物相继发表了他的《(红楼梦)之文学价值》、《(红楼梦)之人物典型》、《(红楼梦)之教训》、《贾宝玉之性格》、《王熙凤之性格》及《论紫鹃》等多篇红学论文。1947年回陕省亲时,应邀在西北大学客席讲授红学。
1963年,曾帮助重庆市川剧二团编导川剧《晴雯传》。他对《红楼梦》研究,造诣精深,享誉中外,是最早将《红楼梦》推介到国外的权威学者之一。在国内红学界,他与胡适、蔡元培、俞平伯、景梅九、周汝昌等红学专家齐名。在红学研究方面,吴宓先生著述颇丰,曾用中、英文发表过《红楼梦新谈》、《石头记评赞》、《红楼梦之文学价值》、《红楼梦与世界文学》、《红楼梦之人物典型》等极有见地的文学论著,对推动我国和国际红学的发展研究起了巨大的作用。
教书育人
吴宓终生从教,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在近半个世纪的教学生涯中,曾经培养出大批学有所成的知名文学家、语言学家、哲学家以及外国文学的研究和翻译人才。当代著名学者钱钟书、曹禺、李健吾、赵瑞蕻、张骏祥、季羡林、李赋宁、田德望、张君川、王岷源、刘盼遂、高亨、赵萝蕤、谢国桢、徐中舒、姜亮夫、姚名达、王力、吕叔湘、向达、浦江清、贺麟、沈有鼎(以上为清华大学时期)及王佐良、周钰良、杨周翰、许国璋、赵瑞、王般、李鲸石、许渊冲、查良铮、何兆武、袁可嘉、金堤、杜运夑、李廷先(以上为西南联大时期)等人,都出自他的门下或受到他的教诲。
吴承仕(1884年一1939年),字絸斋,检斋,桥斋,号展成,又号济安,安徽歙县人。中国近现代著名经学家、古文字学家、教育家。清末举人,辛亥革命后任司法部佥事。曾受业于章太炎门下,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之学及经学。与黄侃、钱玄同并称章门三大弟子。曾在北京大学、中国大学任教。在北京师范大学国文系任教授、系主任多年。与在南京大学任教的黄侃有“北吴南黄”两大经学大师之称。晚年接受马克思主义,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在文字、音韵、训诂方面重要的代表作为《经籍旧音辨证》(1924年)。该书将汉至唐间近百家音切分别辑录整理出来,然后参较典籍原文进行辨证,最后成书25卷,序录1卷,后缩简为7卷出版,名为《经籍旧音辨证》。这是一部音义互证的训诂专著,更是一部经学研究的工具书。该书总结了先哲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自己的新见。其中的成果充分反映了作者在音韵、训诂研究上承上启下、承先启后的作用。章太炎为之作序,钱玄同为之题签,黄侃通读之并为之作《笺识》。大家都对该书极为赞誉。
另有《经典释文序录疏证》(中国学院国学系丛书之一,1933年)、《说文略说笺识》(未刊)等。在经学研究方面,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对古代名物制度的探索。他以自己“小学”研究的成果作工具,广采浩繁典籍资料作参证,深刻探求中国历代典章制度的特点与规律。
著名的代表作为《三礼名物》(中国大学讲义)。《三礼名物略例》(《国学论衡》1933年第2卷)是其研究三礼名物的纲领。他承徽州学派江永、戴震等经学及小学大师的治学方法和传统,精研音韵、训诂,详考古代典籍中的名物制度,尤其是对三礼(《仪礼》《周礼》《礼记》)的研究,在资料的搜集、研究的规模、学术见解等诸多方面,“并世殆无第二人可及”。
此外,他还著有《经学通论》(中国大学讲义,1925年)、《淮南旧注校理》(木刻本)、《六书条例》(中国大学讲义)、《尚书三考》(抄本)、《国故概要》(北京师范大学讲义)、《小学要略》(中国大学讲义)、《男女阴释名》(《华国月刊》1924年第2卷第2期)、《尚书今古文说》(《中大季刊》1926年第1卷第1期)、《释这》(《中大季刊》1926年第1卷第3期)、《说祧》(《华国月刊》1926年第3卷第3期)、《公羊徐疏考》(《北师大国学丛刊》1927年第1期)、《经典释文撰述时代考》(《北平北海图书馆月刊》1929年第2卷第2期)、《语言文字之演进过程与社会意识形态》(《文史》1934年第1卷第2期)、《从说文研究中所认识的货币形态及其他》(《盍旦》1935年第1卷第2期)、《说文讲疏》(《制言》1936年第18、20、21期)、《释车》(《国学论衡》1936年第7卷)及《丧服变除表》《丧服要略》《文言与白话间的量和质》《从说文研究中所认识的交换形态之史的发展》《论古今文上章太炎先生书》《论语老彭考》《说文韵表》《读说文随笔》等专著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