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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夏墓,位于湖南省华容县城东10公里胜峰乡话岗村享堂附近,东经112°18'3”至113°1'32”和北纬 29°10'18”至48'27”之间,为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地处洞庭湖以北,长江以南的丘陵地带。保护范围为话岗山的南坡,北面为龙秀山茶山和稻田以墓为中心,半径30米以内,墓前植为杉树。其自然环境属亚热带季风潮湿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6.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1205.8毫米。


人物简介

刘大夏(1435年—1516年),字时雍,华容人,明天顺八年(1464)进士。成化初(1465)任职方主事,后迁郎中。弘治六年(1493年)春,黄河决堤张秋(今山东东阿县境),他前往治水,疏上流以分水势,筑长堤360华里,决口既塞,又筑黄陵冈,水患遂止,改张秋镇为平安镇。论功,升任左副都御史。后以病辞归里,两年后复起用为兵部尚书,总制两广军务。进二品阶资政大夫。正德元年(1506年),诏加太子太保。因得罪宦官刘谨,补谪戌肃州(今酒泉)。刘谨伏诛,后始得赦归。正德十一年(1516年)卒,年81,谥忠宣。著有 《东行草》、 《西行草》 、宣召录》。


墓结构

现存石墓已南北向,其墓为八方体须弥座形,由花岗石砌面,各方均宽1.2米,残高1.6米。圭脚高约12厘米,以上为下枋,高22厘米。下迭涩二层,下层高18厘米,上层高为10厘米,各层均为鼓腹。束腰冲部分高30厘米,有浮雕的角柱,无壶门。上迭涩三层,各层高为12厘米,只有上面第三层为凹孤腹,其余二导鼓腹。座上为扁园形石鼓,至墓顶成逐步递减形态,墓顶已毁。圭脚下面一层有如《云造法式》中的单混土砖,露出地面。人其上下枭相混,喧宾夺主来看,似为清代手法。据当地姓雷的老人回书,为清代重建。 

墓前存石墩一对,四方形,中腰凹进,浮雕八爪。

墓前有弘治诰命碑,明建,汉白石碑身,下有龟跌,碑首作晕首形双龙交辫环于碑脊,碑身高1.9米,宽81.5厘米,厚18厘米,通高2.45米。碑额阴刻纂体“奉天诰命”四字,每字径逾10厘米,碑文阴刻中楷左行直径,凡十三行,满行二十八字,共三百一十三字,每字径逾3.5厘米,另有“制诰之宝”四个小楷及年月日。具有明代风格,为洞庭湖区少见。


著作

华容江良发订正:《东行草》不是刘大夏的著作,是刘大夏曾祖刘必弘的著作。《东行草》又名《纪行诗》,是刘必弘于明初东行金陵途中所作,共有诗歌17首,其中古体诗一首,近体诗16首。《武昌怀古》被载入明嘉靖年间纂修的《湖广图经志书》。

明正德七年(壬申,1512年),刘大夏曾为其先曾祖止善公建诗墓,即将“世藏而珍之,今且百四十年矣,手泽常新”的《纪行诗》十七首,“贮以木匣,裹以石廓,葬于九世祖竹溪翁左”,并于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撰写了《诗墓小引》,“其诗别录与诸缙绅之题识,装为一卷,付诸孙收藏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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