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谱参照多家族谱体例,既有所继承又有所创新。

二、为方便阅读,除个别偏异字外,均按一九五六年简化字排 版。旧谱旧影中的 字,目前各种字典和电脑中无此字,故 按通行的写法写作影。

三、本谱中除《世表》部分按旧谱体例实行竖排印刷外,其他部 分均为横排印制。

四、由于老谱失散,造成数代先祖名讳阙失,故将一世祖至三世 祖名讳敬置于《世表》部分首页,以享无尚尊崇,其余则按 三支之别将各家世系分列于后。

五、本谱《世表》部分按旧谱格式,五世一页。并依“五世同堂, 六世有根”的惯例 ,将第六世的名字列于本页前五世之下,所 列六世之名即为后一页码的五世中开头一世名录索引,此即 谓“留根法”。排列顺序按照排行,从大到小,先男后女。

六、本谱《人物志》中所记人物和事迹不单为了彰显我族曾经的 荣光,更应激励张氏后昆奋勇争先。(一)清朝及清朝以 前的从六品以上官员和有从六品以上封号者,(二)民国和 新中国成立后副厅级以上或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公职人 员、副师职以上军官,(三)有突出事迹的烈士和英雄人 物,(四)为国家、民族和家族作出较大贡献者,(五)在 孝行、善行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者,(六)本次修谱 中捐资一千元以上者。

七、凡我庙山张氏,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应载入谱中。有 随母后嫁入我族且改姓张氏者 ,以及我族外甥愿随母姓归入 张氏族籍者,皆可入谱。

八、本谱根据有限的零散资料及各家所报内容,有则记之,无则 阙之,不敢妄自增删,恐失其真。嗣后续谱之时也宜务必严 谨,实事求是,不可夸大其词,无中生有。

九、文化是民族和家族的精神命脉。本谱在家族文化方面略有侧 重,这也是《潍坊市庙山张氏族谱》在以后大修时应当突 出的重点。若条件允 许,我族谱牒宜三十年续修一次,或一 人独任,或众家担膺,或阖族共承,勿以非我一己之谱而荒 疏,勿以是全族公事而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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